霍格沃茨與非典型巫師 第114章 用上電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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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版移動光源開發很順利。

    確實如他先前所猜測的一樣,魔法並不是完全排斥電能,也不是不允許電燈存在,畢竟電本身就是一種魔法表現形式。

    把電看成一個魔法之後,很多事情就好理解了。

    用電線傳輸電能,就相當於在運輸一道魔法,它會受到來自周圍建築的魔法影響,很正常。

    只要避免電能的長距離運輸,電燈還是很好實現的。

    買了一堆蓄電池,還有配套的燈具,拜託孔蒂幫忙帶回來。

    在地下室一頓「魔法操作」,把電池縮小之後貼在大燈的後面,再在外面包裹一層橡木,使得燈具成為一個自發光的整體,然後塑形,讓它們與自己的房子整體風格協調一致。

    任誰也看了,也不顯得突兀,不會第一時間想到是麻瓜物品。

    事實上,在巫師界,濫用麻瓜物品是違法的,羅恩的父親韋斯萊先生就專門負責這方面的事宜。

    賽恩事估計,通常情況下,只要巫師不是做的太過分,魔法部一般不會這麼不知趣地非得找某個巫師的麻煩,只要不導致魔法界有暴露的風險,很多時候,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賽恩斯猜測可能有很多開明的巫師家裡或許也有麻瓜物品,當然某些連看一眼麻瓜都覺得眼髒的所謂的高貴人士家裡,可能是沒有的。

    起碼在這些老爺的認識里,他們認為是沒有的。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巫師們做麵包的原材料——麵粉——全部都是巫師們自己種植的嗎,未必吧!

    但是巫師老爺們不管,他們是從市場上買的,只要不是直接從麻瓜手中買的,就不是麻瓜物品!

    揮動魔杖把自帶藤柄的大小所有的電燈安裝到適當的位置。

    看著終於亮起來的自己家,賽恩斯滿意地點點頭,終於在照明方面從中世紀過渡到現代了!

    這些燈什麼都好,可以聲控,可以聚光,可以被自己的藤蔓底座或舉著或吊著,根據主人的要求在一定非範圍內把自己調整到最佳的照明位置。

    唯一不足的地方,還是照明持續問題!

    不能像麻瓜電網一樣持續供能。

    但是問題不大,畢竟是經過魔法增強之後的魔法產品,賽恩斯估計充滿一次電之後的照明時間可以持續一百五十小時左右。

    若是一天使用十小時的話,可以用半個月,即便是連續不停的持續開著,也足夠六天之用。

    作為家庭照明已經合格了!

    充電也不複雜。

    已經不是普通的麻瓜物品了,當然不需要把電池拆下來去找插座,只需一道魔法的事。

    別的巫師什麼情況他不知道,反正賽恩斯自己把魔力轉變成電能是很容易的。

    魔法物品的充電,應該說魔法物品的補魔,自然無需等待幾個小時,魔杖輕點,一道強烈的電光閃過,魔法燈就會立刻精神起來。

    賽恩斯看著滿屋子亂跑,各自找各自位置的「燈仔」們,思緒又跑去了一邊:果然,這些傢伙流行不起來是有原因的。

    他口頭上說開發的很順利,其實真實情況是,為了做出這些傢伙,他已經在地下室里待了一個多月了!

    霍格沃茨三年級的書單都已經送來好久了!

    即便有《魔法圖符集》的幫助,也不是隨隨便便就做出一個煉金物品的,沒那麼容易。

    不說複雜的,就說簡單的木工,網上上木工手冊多的是,又有幾個人能真正的自己給自己做出一張桌子出來?!

    若是隨隨便便一個人「他上他也行」,那人家學徒十幾年是因為啥?

    總有一些巫師認為魔法是萬能的!


    這句話錯嗎?

    也許不錯!

    魔法或許是萬能的,但是魔法師不是!

    魔法或許是萬能的,但是現階段不是!

    賽恩斯相信,所有追求真理的學科,走到頂點的時候,可能都是萬能的!

    事實是,他目前還沒見過也沒聽說過,哪個學科真正走到頂點!

    他每每提醒自己,不要想當然,也不要想一些大而無當的東西,所有做法、所有設計都要立足當下。

    或許以後回過頭來看現在做的東西會覺得很可笑,很淺薄,但是那也是因為有了如今的積累。

    賽某人從不嘲笑過去的自己,如今的自己的所有,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都是過去的自己給的。

    當下應該想的,當是為以後的自己排除一些錯誤的選項,使以後的自己走的更加穩健一些。

    看著自己的成果,他的思維不小心又發散了。

    不論如何他終於是開發出了屏蔽周圍魔法對「電魔法」影響的符文套組,可以正常地使用電燈了。

    回過神之後,他也理解了其他巫師的做法!

    在魔法界或許真的存在同類型的東西,但是市面上為什麼看不到呢,因為這些東西是一個巫師辛辛苦苦研究出來的,他憑什麼平白無故的公布出去?!

    以賽恩斯做比,他如今搞出來的魔法燈,若是賣的便宜了,他覺得虧得慌,若是賣的貴了,魔法界又有幾個家庭會去買呢?

    賺不著錢不說,搞不好還得面臨魔法部的調查。

    嗯,相比之下,蠟燭或者油燈,確實是經濟實惠又省事的選擇!

    半固定照明有了,還缺一個移動的。

    他給自己做了一盞高腿燈,造型參照童話故事中常見的昏黃路燈,一根高杆之上伸出一節橫臂,橫臂上掛著一盞四角或者六角的玻璃吊燈,散發著昏黃溫暖的弱光。

    童話里總有,或者溫暖或者恐怖的故事,發生在這樣的燈光下。

    當然,賽恩斯的這個跟班,並不完全取它在不同位面里的前輩的形象。

    它的腦袋是老式的圓頭檯燈的樣式,脖子是萬向柄,軀幹被做成四節,可上下伸縮,高可如矮腳路燈一樣達到三米,低可以站在桌子上作為一盞普通的檯燈使用。

    做好之後,看著它努力的,用自己的圓盤獨腳笨拙地蹦跳著,想要靠近自己的發明者,賽恩斯猛然有一種看到新生孩子蹣跚學步的感動。

    「別動,我給你調整一下,這樣蹦蹦跳跳的確實太吃力了。」

    賽恩施又給它升了升級,調整一下結構,最下面一節調整成兩根,圓盤也劈成兩半,並腳站了時是圓底,分腳行走時就是兩個半圓形的腳。

    既然做了,一不做二休,把圓盤加厚一點,合併在一起的時候可以成為一個輪子,這樣在一些平整的路面上就可以快速行進了。

    哦在給中上段加上兩隻手,這樣就不怕摔倒了,平時還可以做個端茶倒水的工作!

    咦?

    怎麼越看越像放大版的火柴人?

    除了腳下踩個輪子頭上頂個檯燈!

    越看越像!

    「決定了,你就叫小柴!」

    小柴高興的來回踱步!

    「來!

    小柴!

    給爺跳一段!」



第114章 用上電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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