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愛一個人,卻無法擁有她的時候,自己面對著一個選擇:放棄還是繼續。
包括你在內的很多人選擇:放棄吧,不要把真心和時間浪費在一個永遠不會有結果的人身上。
但是,自己卻明白,自己真的放不下。如果能放下,早都已經放下了,根本不會到現在的地步。
所以,當黑夜來臨的時候,我只能孤獨的思念一個人。
我想你了
那麼
你呢?
曹琳曦。
周詩琪感冒了半個月一直都不見好轉,家庭醫生每次過來檢查完後都是千篇一律的醫囑:需要靜養。
朝老爺子的壽辰之後,聞亦銘本想讓柯南郁直接送她去澳大利亞的,但看她神色怠怠,也就沒有說出口。
當他的一切感情清晰明了之後,連假意的牽強附會聞亦銘都不想偽裝了,他累,周詩琪也累,沒有必要做這般徒勞無益的事。
聞亦銘最近很少回聞宅了,自從他與自家老爺子大戰一場之後,看似風平浪靜了挺長一段時間。
至少目前老頭子那邊,暫時沒有什麼大的動靜。
娶妻生子,對於聞亦銘來說從來就不是一個問題,尤其是經歷了曹琳曦這件事情之後,他更是不會再考慮這種勞什子的事。
現在聞家的情勢更是隨了聞亦銘的意,連最關心聞家子嗣問題的聞老爺子都收拾舊山河,偃旗息鼓了。
聞亦銘承認他想重新和曹琳曦在一起,她可以繼續當她的聞太太。
他們可以住在聞宅,也可以住在他名下的任何一棟別墅,只要和她住在一起。
想和她一起生活,可以養一隻狗,他想抱著她醒來看她埋在胸口熟睡的臉。
想清早起來睜開眼,第一個看的是她,想在她做飯時從背後擁住她,和從前一樣,她側過頭,對著他淺淺一笑。
想一起看著電影聽她在一邊嫌棄的吐槽。
想夏天的夜裡一起去散步,然後在回來的路上買一顆西瓜回我們的家。
想冬天一起躲在被窩裡相互取暖,賴n,即使生活有很多的不確定的因素,但聞亦銘還是希望曹琳曦會在他的未來里。
可惜這些都只是他要的而已。
那個女人明顯已經不想要了,不管是他,還是關於他的未來。
聞亦銘好像也已經習慣了一個人住在海邊的別墅里,每天日幕而出,從公司回來時已是深夜,拿上一杯紅酒,在窗邊站一會兒就去睡覺,這樣一天也就過去了。
偶爾身體有需求時,他也試著去接受別的女人,只是才開始做前戲,他就已經興致缺缺了,之後就再也提不起繼續下去的衝動了。
多試幾次依然無果,看誰的臉都不是曹琳曦,那方面的心思也就淡了。
後來,聞亦銘也就乾脆沒再碰誰了,一個人清心寡欲得自己都啞然。
如果一年半載以前,有人告訴聞亦銘,他只對一個女人硬得起來,並且決定要為那個女人守身如玉,潔身自好,他一定會大笑出聲,對他嗤之以鼻。
但是,現在如果有人這樣告訴他,也許他們會成為無話不談的酒友。
當然,聞亦銘時常會想起那個狠心拋下他的女人那個在三天後就一次性把違約金給付清了的女人。
那個把自尊看得高於一切的女人。
那個他現在每每回想起來,心依舊會隱隱作痛的女人曹琳曦。
聞亦銘以前並不是很明白,曹琳曦為什麼跟他結婚的那麼幾年裡從來沒有驕傲得如此不可一世,為何到了自己真的對她動了真心之後,她反倒在意起了那些原本不重要的東西。
只是,最近他倒是有一點明白了。
兩個人之間要是談愛,尤其是那種觸及內心深處的愛,如果要交付靈魂,兩個人就得處在同一個位置上,誰也不能成為誰的附屬。
只有雙方都處於公平的狀態下,兩個之間的愛才是純粹的,才能是不含任何雜質的愛。
愛情,其實就是兩顆真心的交換,只要有一方失衡了,那這場愛情終究是殘缺不全的,往往最後亦會落得一個無疾而終。
就好比他與周詩琪,從來都是他慣於一個人冷眼處置著他們兩人的感情,認為如此,以為如此,所以也就如此了心中有太多對於她的憐愛,也有捨不得,但從不會走到刻骨銘心的地步。
周詩琪的離開只會讓聞亦銘介懷一陣子,曹琳曦的離開卻會讓他難過一輩子,這就是兩者之間的區別。
確實,心甘情願,真心付諸帶來的關係,歡愉會更甚吧?
聞亦銘每當想起曹琳曦也不是不寂寥,也不是不想念。
只是,人家既然都狠了心的用生命來擺脫你了,他再不知情達意,也得放開她了。
如果不愛她,也還好,隨便使個什麼手段,把她圈養在自己身邊,派人二十四小時的守著她就行了。
一旦長久的相處,總會膩的,對她的感情也就淡了,然後他就可以放她自由了。
可惜這個女人是長在他左心房的女人,愛她愛到聞亦銘心甘情願的委屈自己,放她自由,卻還傻傻的不自知。
也許這就叫愛到深處必成殤吧,不是傷人,就是傷已。
把曹琳曦逼到那個份上了,聞亦銘也很為難,放又放不下,求又求不來,但他更多的是心疼她。
曹琳曦說得對,自己又不是非她不可,何必硬要攪得她在沒有他的人生里,一片的混鈍不堪呢?
每次自說自話的說服完自己,聞亦銘的心總能平靜上那麼一段時間,只是效果越來越差強人意了。
有時甚至一個轉身,腦海里又浮現出一張俏麗的容顏。
難道是他的口才退步了?聞亦銘微微蹙起劍眉,對於自己得出的這個結論很是不滿意。
與聞亦銘狼狽為殲的另一個狽莊清歷,終於也按捺不住了,開始布部署他的陰謀詭計。
幾人喝酒聊天時,其中有一人笑罵了一聲情痴。
當時聞亦銘一手彎起支著臂椅微撐著突突直跳的太陽穴,微笑著接應道:「他這叫死心不改了。」
收了人家的公司,又做到手腳乾淨、不露風聲。
一邊還得不露聲色的給遠在美國的小公司拋去救命稻草,一步一步的,每份文件每個關卡都要親自過問,不許露出一絲一毫的破綻,事必親歷親為,勤懇得讓知情的那幾個人傻眼。
莊銀行家如此努力,僅是想求得別人一份愛情,直叫把情情愛愛當作茶餘飯後消譴的眾人跌破了眼鏡,大呼當初是瞎了自己的狗眼。
他們怎麼早些年沒有看出莊清歷是一個痴情種,如果早知道是這樣,他們早就就把自己的姐姐妹妹都介紹給他了。
莊清歷,錢,財,權,人,那樣不是頂頂的拔尖兒,更是圈子裡少有的潔身自好的男人,倒是便宜了這個叫顧西城的人了。
換作是以前,聞亦銘倒也是會繼續跟著眾人嘲弄莊清歷一兩句,不過他對於莊清歷的態度也挺興味盎然的,他倒是想看看,付出這麼多心力的愛情,最後會是一個怎樣的結局。
總不會,好過於他的吧?
聞亦銘記得,曹琳曦的那個好友,是個連頭髮絲到眼珠都寫著硬氣執著的男人。
那樣的一個直得不能再直的男人,會讓莊清歷輕而易舉的得逞?
再說了,就算得到了?又會是多久?
誰能保證說,他的愛情保質期是永遠?
人吶,尤其是像他們這種人,喜新厭舊就好像是從娘胎里自帶出來的天性。
老是不遺餘力的去追逐那些層出不窮的新鮮事物,或許也會專情於某一個人,但又有誰會擁有一個人一輩子。
看,當初那個對他全心全意,愛他入骨的女人,也不是說不愛他,也就不愛了嗎?
聞亦銘確信自己不會如此,他從來不覺得自己會是那樣的人,他會厭倦某一種長時間維持下來的千篇一律的生活。
如果讓他去過相對安靜一點的生活,他也許還真的只會與同一個人生活很長很長一段時間。
如果那個人是曹琳曦的話。
喜歡一個人也可以達到深愛的地步,為她去做一些他可以做到的,亦會提起興致去做的事情,但他不會把他的心全部毫無保留的給出去,去給另一個人,並且一給就是剩下的半輩子。
聞亦銘從來沒有過那樣的想法,他也認為自己做不到。
可是他看到莊清歷的表現,倒是真的把心裸地擺了出來,只差那個人說一聲要,他就立馬單膝跪下奉送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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