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主大人何故謀反 第十三章 我要這鐵棒有何用

    測試廣告1夏侯炎猛地睜開眼睛。樂筆趣 www.lebiqu.com

    一個從夢境中湧現出的大膽想法縈繞在心頭,瞬間消除了這位領主大人的一切困意。

    他在黑暗中坐起身,打量了一下帳篷外的天色,大致確認,現在應該是拂曉前的五六點鐘。

    安潔·倫道爾就睡在帳篷的另一端——小女僕睡得很沉,嬌小的身軀隨呼吸而一起一伏。夏侯炎沒有打擾她,自己從枕邊抄起火石,點亮了獅子提燈,然後從盛放衣服的包裹中找出一身金絲蒼鷹紋短袍、灰緞面長褲,整套服裝穿戴整齊後,又踏上了一雙小牛皮馬靴。

    昨天車隊遭遇屍潮襲擊後一直疲於奔命,夏侯炎穿的也一直是簡單的絲綢襯衫、輕皮外套,並不講究;如今,他換上這一套精心製作的貴族衣裝,對著鏡子照了照,自覺整個人都精神了很多。

    只不過,那張蒼白、瘦削的臉龐依舊沒有任何變化就是了。

    夏侯炎拍了拍腰間,感覺有點空蕩蕩的——艾略特·伊戈爾之前一直佩戴的那柄護身短劍,由於也被監督遷移的帝國官員歸為「軍事武器」,和侍衛隊的裝備們一樣都被留在鷹息堡了……

    他回想了一下自己在夢中靈光一現想出的計劃,忍不住咂了咂嘴:

    還是得找把趁手的兵器才行……

    理論上,魔法師的標配裝備是有魔力增幅效果的法杖,但把價格不菲、在市場上標價數百金幣的法杖,交到他這個法師學院肄業生手裡,更無異於焚琴煮鶴、暴殄天物——就連首席法師維克多·勞瑞,現在也還沒有自己的法杖呢!

    要是穿越時能把那支沃爾特PPK帶過來該多好……領主大人開始懷念前世在地球上自己的配槍。

    一切收拾整齊後,夏侯炎拎著提燈,走出了帳篷。

    東方的地平線已經略微有些發白,但由於時近冬季,離完全天亮顯然還差好一段時間。

    不過,伊戈爾遷徙隊的這片臨時營地,已經開始熱鬧起來。

    夏侯炎看到,車隊成員們已有不少醒了過來:有兩個壯漢挑著空水桶從領主大人面前經過向西去了,大概是要去那邊的小溪提取日用的清水回來;五六個身穿骯髒布裙的農婦,則忙於搭建野炊爐灶,已經在準備營地的早飯。

    這些伊戈爾家族麾下的領民,看到領主大人時都會畢恭畢敬地點頭致意,但夏侯炎不安地觀察到,這些被困在感染區中的車隊成員,絕大多數都目光渙散、表情淡漠,一股淡淡的絕望之情,瀰漫在每個人的眉宇間。

    不過很快,夏侯炎就發現了一個在困境中依然自得其樂的珍稀物種——

    昨晚剛剛被領主大人復活、名叫湯姆·勞倫斯的那名侍衛,正樂呵呵地站在爐灶旁,任由周圍好奇的旁觀者們觸摸額頭、感受體溫——毫無疑問,侍衛們死而復生的新聞已然在營地中不脛而走,也讓這幾名從地獄歸來的活死人侍衛,變成了大受歡迎的「展覽品」……

    夏侯炎略一沉吟,向侍衛勞倫斯走去。見領主大人靠近,周圍的閒散圍觀者一鬨而散,只剩下勞倫斯留在原地,笑眯眯地朝領主大人行了一禮。

    有趣的是,這位三十多歲、鬍子拉碴的中年侍衛,並沒有像普通侍衛那樣簡單地以拳擊胸行軍禮,而是雙腿交叉,將左手放在背後,右手華麗地從上到下兜出一條弧線,最終完成了一個即便在繁文縟節嚴重的帝都宮廷,也足以稱得上浮誇的完整版貴族禮。

    「你這行禮方式是從哪兒學的?」夏侯炎好奇地看了看湯姆·勞倫斯。

    根據這個世界的禮儀常識,勞倫斯所行的這種禮節,可能在八九十年前流行過一陣子,但近年來早已被更簡潔優雅的新禮節取代,讓人不得不感慨時尚風潮的變換之快。

    「回稟領主大人。」勞倫斯露齒一笑,「我祖上曾經是帝國的貴族,這套『米海爾大帝禮』是我母親教給我的——她說遇見高貴的貴族時,就可行此禮,以示尊敬。」

    夏侯炎感覺有點納悶:「我記得以前見過你幾次,怎麼沒見過這套什麼什麼大帝禮?」

    勞倫斯嚴肅道:「以前我還不知道,您是一位甘願陪著領民犧牲的領主——我母親說了,『米海爾大帝禮』是專門獻給『高貴的』貴族的!」

    夏侯炎啞然失笑:想不到這個看起來玩世不恭的中年侍衛,說起話來還挺會拍馬屁的……


    有前途!領主大人給對方下了評語。

    「領主大人,您起這麼早有事嗎?」勞倫斯笑眯眯地問,「一大早就能見到您的英姿,我興奮得心跳都停止了!」

    夏侯炎翻了個白眼:你丫是被復活的活死人,現在有個屁的心跳……

    「我在夢裡突然想起一件事,現在需要做個……簡單的小實驗。」領主大人上下打量了勞倫斯兩眼,試圖判斷對方是否可靠,「我本來是準備找愛麗絲隊長幫忙的,不過既然你在……」

    「康姆斯托克隊長應該還在睡覺呢。有事

    就別麻煩她了,領主大人您有什麼需要幫忙的,我湯姆·勞倫斯在所不辭!」勞倫斯一臉的躍躍欲試。

    夏侯炎真懷疑自己的復活術是不是還有興奮劑的功效。

    「好吧,你也行。」夏侯炎想了想,覺得既然愛麗絲沒起床,那就不麻煩她了,有勞倫斯在也差不多,「去幫我牽兩匹馬來,你一匹,我一匹——對了,再幫我找個趁手的兵器。」

    勞倫斯遲疑道:「馬好說,可領主大人,車隊裡已經沒有多餘的刀劍了……」

    「也不一定是刀劍,什麼武器都行。」夏侯炎甩了甩手,「快去快回。」

    勞倫斯領命而去,夏侯炎則哼著京劇小調,留在原地耐心等待。

    不一會兒,中年侍衛就牽回了兩匹馬:一匹毛色骯髒、身材高大的平原馬,應該是勞倫斯自己的坐騎;還有一匹略顯矮小、姿態優雅的白馬,一看就是為身形單薄的領主大人量身挑選。

    「她叫『流星』,是營地里最好的馬!」勞倫斯把小白馬的韁繩交到夏侯炎手中,邀功般擠了擠眼睛。

    「你給我找兵器了嗎?」夏侯炎手握韁繩,拍了拍「流星」的馬腹,沒忘了另一個關鍵事項。

    勞倫斯的表情突然有些僵硬:

    「那個……實在找不著別的,您先湊合著用這個吧……」

    在領主大人懷疑的目光中,侍衛從背後掏出一根金屬棍狀物,訕笑著遞了過來。

    夏侯炎接過金屬棍,舉到眼前端詳了一下。

    他怎麼看怎麼覺得,這根兩端扁平、一端彎曲,通體由鑄鐵打造而成的金屬棒,形狀好像有點眼熟……

    「日!」領主大人突然意識到這是什麼了!

    這他媽是一根撬棍!

    戈登·弗里曼博士的物理學聖劍!

    「營地里只剩下這個能當武器用了……」勞倫斯縮了縮脖子,「實在沒有別的……」

    夏侯炎強行壓抑住心頭的怒火,右腳踩住馬鐙,一個飛身跨上馬背,頓時引發了路過領民們的齊聲歡呼:眾人都覺得,此時領主大人全身上下的華麗衣裝、再加上身下的那匹駿馬,無不透著一股瀟灑不羈的帥氣!

    ——當然,領主大人腰帶上別著的那根撬棍除外。

    夏侯大官人騎在馬背上暗暗發誓,如果這次的實驗有幸成功、給隊伍贏得一線生機的話,那他一定要用這根大煞風景的撬棍,打得勞倫斯滿地找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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