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騷重生傳 第三千三百五二章 交換籌碼

    說實在的,看著索尼這麼多的問題,看著好像怎麼做都不對,讓賈鴻漸來看,他也說不出一個子丑寅卯。**他厲害歸厲害,但是厲害不是說讓他接手索尼了他立刻就能讓索尼「垂死病中驚坐起,仰天大笑出門去」,畢竟咱真的不是索尼的老大,咱也沒有實際去調查過索尼公司裡面的各種問題。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嘛,咱也只能是在心裡想想索尼怎麼做可能是正確的。

    話說回來,斯金格經過了一番慎重的考慮之後,最後還是決定了要跟賈鴻漸的華夏高科進行交換專利。這事兒讓人挺開心吧?早著呢,這才八字剛剛一撇呢!之後要進行的,那就是很可能是「艱苦卓絕」的一個談判過程。畢竟不論是索尼還是華夏高科,那都是想要儘量的獲得對自己來說最大的利益。對華夏高科來說,他們的觸摸屏專利當然是換取越多的索尼專利越好,甚至跟華夏高科本業關係不大的專利都行——就像是那麼一個什麼算法,就是能讓標清畫面變高清的那麼一個專利,華夏高科拿到了手之後,也可以轉讓給長宏用嘛!到時候咱都不用一次性的讓人家給錢,而是長宏每賣掉一台咱就收多少的專利費。這樣一來長宏就能有了連三星都夢寐以求的專利,這長宏還不要牛逼大發了?而咱華夏高科通過這麼一個收專利費的舉動,咱能多賺多少錢呢?別忘了現在長宏可是進入了國際市場了!

    不過呢,人家索尼估計不太願意給這種技術——就像是去年三星憑藉著幫索尼弄了液晶生產線的情分想要跟索尼換點專利。結果呢,索尼就是不願意給!賈鴻漸曾經調查了一下,這索尼和三星交換專利或者說共享專利的面,直接覆蓋了彼此94%的專利數量!這是多麼驚人的一個數據?索尼總共擁有的13000項專利以及三星擁有的11000項專利的其中94%的專利兩家共享或者是低價授權,包含了內存和閃存的基礎半導體技術、行業標準技術、家電、信息產品、電子零部件,包括mpeg和atrac,也就是自適應聲學轉換編碼等音樂壓縮技術、索尼力推的下一代藍光dvd光盤規格等……

    可以說最後兩家就保留了一定的「差異化專利」,來讓彼此之間不至於產品完全雷同。像是索尼就保留了drc專利以及ps系列遊戲機的專利,而三星據說則是保留了數字自然影像技術以及三星家庭網絡辦公方面的專利。從這些方面來看,人家索尼哪怕授權。可是最後也把他們集團核心的電子產業中的核心——電視機產業的專利牢牢的抓在手裡。誰都有私心。賈鴻漸也沒想過要讓索尼占便宜,他也想著要讓自己公司占便宜,所以這肯定討價還價起來有的扯皮了。很快,雙方公司的人就聚在了一起。開始認真討論起來了關於專利交換的事兒。

    華夏高科這邊能拿出來的專利呢。首先就是觸摸屏的專利。這觸摸屏的專利要是細緻下來分的話。能有幾百個專利之多!首先來說,設置一個專門的觸摸的屏幕,這才能讓真正的液晶屏感受到操作。而這麼一個外面透明的專門的觸摸屏呢。那發明專利就是華夏高科的。這麼一個技術,簡而言之就是一塊四層複合玻璃屏,玻璃屏的內表面和夾層各塗有一層ito,最外層是一薄層矽土玻璃保護層,夾層ito塗層作為工作面,四個角上引出四個電極,內層ito為屏蔽層以保證良好的工作環境。當手指觸摸在金屬層上時,由於人體電場,用戶和觸摸屏表面形成以一個耦合電容,對於高頻電流來說,電容是直接導體,於是手指從接觸點吸走一個很小的電流。這個電流分別從觸摸屏的四角上的電極中流出,並且流經這四個電極的電流與手指到四角的距離成正比,控制器通過對這四個電流比例的精確計算,得出觸摸點的位置。


    所以這麼一個觸摸屏本身,也是要有數據排線出來的,也是要跟處理器進行連接的。這麼一個觸摸屏本身那生產什麼的,就需要華夏高科的專利授權。然後出了這麼一個專利之外呢,華夏高科的專利還多了去了,比如說怎麼弄才能讓這麼一個透明的觸摸屏和原來的液晶屏貼合到了一起的時候,才能讓反光率相對小呢?怎麼讓透光率比較高呢?這是專利。還有因為這麼一個觸摸屏是靠著人體電場而形成的耦合電容來進行判定觸摸點的,所以在濕度的變化之下,很容易就有誤操作,比如說濕度大的梅雨天的時候,可能指頭還沒碰到屏幕呢,屏幕就已經有反應了!這麼一種優化是不是要專利?還有本身這麼一個觸摸屏原始製造出來之後,也許要快速的校準,這快速校準的一套流程和方法,是不是也要專利?而到了邊邊角角的地方,因為種種原因,這對觸摸的判定也容易跑偏,而這就需要更多的是軟體方面的調整和改良,這方面是不是也要專利?

    以上這些,還僅僅只是屏幕本身的專利,而且還只是電容屏的專利,那電阻屏也有專利呢!除了屏幕本身的專利以外,華夏高科還可以卡著別家的專利多著去了,比如說電容屏的話,光有屏幕專利還不行,還必須配合著手勢操作啊!這華夏高科不是把兩指張開就是放大這樣的動作給註冊了專利了,而是說把整個在電容屏上進行手指操作這麼一個動作本身給申請了專利了!所以這麼一說下來,不管到時候索尼手機怎麼設計他們的放大照片的動作,哪怕是用五個指頭分別向不同的方向運動才表示放大圖片,那照樣也侵犯專利!其他的還有什麼手指的觸摸跟虛擬按鍵的聯動什麼的,這些都是專利!這些專利,索尼準備用什麼來換?

    人家索尼還真有好東西!首先來說,人家從當年walkman一直到md音樂播放器,再到這兩年的掛著walkman牌子的「音樂手機」,人家索尼在手機上面的音樂表現力上面,還真有獨到的一面。硬體方面大家都可以選好的解碼晶片,但是索尼他們在晶片裡面弄的軟體或者說固件,那還真是有自己的一套東西的!這麼一個東西,他們就準備拿出來交換。當然了,這麼一個東西肯定是不夠的,他們還願意拿出來傳說中的那麼一個經過計算之後讓畫面變清晰的技術……

    艹?這技術人家不是死活不給三星麼?怎麼現在突然就拿出來了?原來一方面是這ceo換人了,整個公司的路線不一樣了。而另外一方面呢,人家索尼也不是沒有限制的——必須只能用在手機上,而且尺寸還受到了限制。也就是華夏高科這邊據理力爭,最終才把限制改成了只能用在移動電子數碼設備上,然後尺寸不能超過17英寸!這也就是說,華夏高科最多最多就是把這麼一個專利用在筆記本上面!而且這麼一個專利還是有限制的,不是說華夏高科想要轉讓就轉讓的,人家索尼不是把專利的所有權跟分給了華夏高科,人家給的只是一個免費使用權!

    然後索尼還要拿什麼東西出來?比如說他們在c摸s這種數位照相機感光傳感器上面的專利。而除此之外呢,索尼真是亂七八糟的還拿出來了多的嚇人的專利——輕量化、三防技術、從愛立信那邊拿到的電池專利、數據壓縮格式專利,這些看起來還有點用處,再更多的那都是稀奇古怪的各種專利啊!像是什麼藍光播放方面的專利啊、顯示屏上手機號碼錶的專利啊、手機投影出來畫面的專利啊、機器狗專利、自動掃地機器人的專利……你妹的,你們索尼是準備把亂七八糟沒用的專利都來跟咱們交換是怎麼的?

    其實想想也不奇怪,這索尼的人麼,他們能研究這些東西,就說明他們的研究人員覺得這些技術很重要。他們覺得很重要了,可不現在要拿出來交換?特別還是他們頭兒不喜歡這些技術的情況下!拿這些他們自己看中,然後又不被頭兒喜歡的專利來跟華夏高科多換點專利多換點錢,這也是證明自己的一種方式麼!可是華夏高科哪兒要這麼多亂七八糟的專利啊?什麼輕量化專利……用不著!不用你家專利咱手機還不能保持在一百多克的重量了?什麼三方技術……拜託,蘋果手機有三防麼?人家不是照樣全球熱賣?三防是個蛋的賣點啊?至於電池技術?華夏高科不需要,靠著比亞敵就行了!所以這麼亂七八糟的算了一堆下來,其實華夏高科對索尼的專利有興趣的,其實就那麼幾個而已!完全用不著索尼一萬三千多個專利中其他亂七八糟的玩意兒!

    而且華夏高科也不準備在這次交換專利的過程中,付出任何的金錢!大家就是專利換專利,就是交叉持有專利!也別涉及什麼錢不錢的了,多傷感情?雖然彼此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感情……(未完待續。。)



第三千三百五二章 交換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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