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這東西,有時候真的就是無處不在。△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賈鴻漸把一個片子弄的是「中學為體西學為用」,把一個武俠的故事梗概換了個皮,給弄成了一個蝙蝠俠的故事片,然後一下子就讓海瑟薇等等影評人覺得,這是帶有很強烈的宗教色彩的一個片子。而接下來這麼一個蝙蝠俠在偷偷摸摸去市政廳的過程中,還被一個小孩子給發現了。發現自己被小孩子發現之後,這蝙蝠俠非常和藹的對著對方笑了一下,還對小孩做了一個「噓」的手勢。可是誰知道小孩兒在看到了蝙蝠俠這麼做之後,當時扭頭就跑,然後直接就喊「媽媽,蝙蝠俠來了,打他!」
小孩子這麼一喊,蝙蝠俠又不可能對小孩子動手!所以只能任由小孩子這麼一邊喊一邊跑遠了,然後一眨眼的功夫,就見著一幫人跟著那孩子過來了!那群人護著孩子,那看著蝙蝠俠的眼神,仿佛就像是蝙蝠俠之前對孩子做的不是一個「噓」的動作,而是什麼猥褻小孩子的動作似的!仿佛這蝙蝠俠是個戀童癖,是想要對這小孩子有什麼不軌的舉動似的!仿佛蝙蝠俠是個變態似的!當時的蝙蝠俠並沒有怎麼解釋,他只是苦笑了一下,然後扭頭就消失在了陰影中。畢竟不管怎麼說,他都是一個「魔術大師」,以前靠著這些神出鬼沒的功夫,他可是收拾了很多很專業的壞人的,如今只是要從這群普通人面前逃跑,那真是小菜一碟。
而就在蝙蝠俠躲開了這些追逐他的那些普通人,一路繼續往市政廳而去的時候。突然海瑟薇就有了一種更深的感悟,她突然覺得她好像是悟出來了傢伙這是要表達什麼——這不就是有點像是基督耶穌在被猶大出賣之後,趕赴刑場時候差不多麼?然後現在這些誤會了蝙蝠俠的那些普通人。不就是代表基督教裡面世界觀裡面的普通人麼?在基督教的世界觀裡面,這普通人都是有原罪的!什麼叫原罪?就是亞當和夏娃他們偷吃了上帝不讓他們吃的禁果啊!就是因為吃了禁果,有了羞恥心!然後在基督教的理念裡面,如果上帝愛凡人的話,那是一定要救贖凡人,讓凡人贖罪。最後帶著凡人上天堂的。
在這麼一個情況下,在這麼一個片子裡面,這些老百姓不相信蝙蝠俠甚至敵視蝙蝠俠,輕輕鬆鬆的就相信了壞人對蝙蝠俠的詆毀,這是不是就是這些高譚市民的「原罪」了?而接下來,這蝙蝠俠會不會像是去接受十字架刑的耶穌一樣受苦甚至貌似死亡?沒錯!這基督耶穌在基督教和天主教裡面,那可是被釘上了十字架之後,那是死了的!只不過死了三天之後又復活了,這才一下子贏得了人們的崇拜。才讓人們明白了,原來基督耶穌真的是上帝的兒子!而不是什麼跑過來隨便裝神弄鬼的癟三!那麼會不會賈鴻漸他們在這麼一部片子裡面,也會讓蝙蝠俠來「死」一次?會不會蝙蝠俠「死」了一次之後,又死而復生了?
想到了這裡,這海瑟薇那真是打起來了十二萬分的精神瞪大了眼睛看著大銀幕啊,她真的想知道,賈鴻漸是不是真的會這麼安排一下。如果賈鴻漸真的是這麼安排的話,那絕對可以確認賈鴻漸的確是按照基督耶穌的經歷來安排蝙蝠俠劇情的啊。那賈鴻漸就是把很多天主教和基督教的東西給代入到了電影裡面來暗喻啊!那賈鴻漸有沒有這麼設置?當然是這麼設置了,可是賈鴻漸真心一點都沒有想弄什麼宗教情結好麼!賈鴻漸對宗教根本就不懂啊!他為什麼弄這麼一個死而復生的橋段?是因為他這是拍電影。他這電影還有續集!主角特麼的死了怎麼拍續集啊?所以有一個續集預訂存在,主角哪怕受傷再重,那也會活著啊!同時既然要把主角弄成重傷作為這麼一集的結尾,那自然是要安排一個能夠「勾引」觀眾的引子,自然要讓蝙蝠俠看起來跟死了似的。
當然了,哪怕他這麼安排。觀眾們多聰明啊,誰不知道蝙蝠俠沒死啊,誰不知道蝙蝠俠第四部肯定活過來啊。不過知道歸知道,知道的情況下,也可以被這麼一種設計弄的心裡痒痒的。畢竟大家知道蝙蝠俠肯定會活過來。可是怎麼活過來,之後有什麼樣的境遇,這肯定是會讓大家好奇的啊!所以實際上賈鴻漸這麼一個做法,純粹就是用了一種很正常的通用商業操作而已,是很多別家電影公司那都用了的手段!在別家那邊,人家這種做法沒有被認為是什麼有宗教情節之類的,怎麼賈鴻漸他們就被認為是有了宗教情節呢?
在這麼一個時候,賈鴻漸並不知道海瑟薇他們想了這麼多,此時的他還在認真的觀察觀眾們的反應呢——整個戲最重要的戲份那就要到來了,他想要看看觀眾們是不是跟他想像的反應一樣!這麼一個時候,大熒幕上面的蝙蝠俠那已經到了能夠看到市政廳的地方了,不過接下來那就比較麻煩了,因為接下來呢就沒有建築能夠一路延伸過去連接到市政廳了!這市政廳門口,可是有一片不小的公共綠地,以及一大片停車場的!這市政廳並不像是國內的地方政府那樣,還弄了一個大院子包圍著,而是直接就一個六層的小辦公樓矗立在了河邊的這麼一個廣場上,樓下那就是大片的停車場。畢竟這裡是美國,人人都有車,那停車場是必須有的,所以再加上周圍的綠地,直接就沒有建築跟這麼一個市政廳「接壤」了,於是蝙蝠俠還必須就衝過這麼一個大片大片沒有掩護的區域,去找貝恩等人的麻煩!
實際上在拍攝的時候,這麼一個市政廳那是跟別的建築接壤的,但是賈鴻漸他們在拍攝的時候,程龍就提意見了。按照程龍的意見來說,有建築物的話,蝙蝠俠過去就太容易了。特別是蝙蝠俠本身就是擅長潛行的這麼一個人物!而在他程龍的審美中,一個角色是不應該這麼簡簡單單的就找到最終波ss的,就像是他在《警察故事》裡面做的一樣,明明可以簡單的過街進入壞人的基地,可是他非要爬到街對面的二樓,然後再跳公交車車頂的再進入壞人老巢。為啥要這麼做?這麼做一點都不合理!但是雖然不合理。可是好看啊!電影這麼一種東西怎麼說都是一種娛樂產品,首先是要娛樂觀眾,讓觀眾覺得爽覺得好看!於是在這麼一個情況之下,程龍建議讓蝙蝠俠從地面的大街上過去,然後一路跟各種民眾做鬥爭,到了市政廳裡面,再跟各種嘍囉打,最後再跟貝恩打,這樣一來才有一種一步步鋪墊一步步前進的那種感覺!
為了達到程龍的這麼一個要求。賈鴻漸他們那是用綠布把市政廳接壤的一片建築的正面都給擋住了,然後這在後期就可以進行操作了,就可以用一大片的綠地來代替這麼些建築了!於是到了現在,這市政廳就變成合理合法的在一個河邊的廣場上了,這樣一來蝙蝠俠就必須步行過去了吧?蝙蝠俠跳到了街道上,開始往市政廳走的時候,本來這街道上是沒什麼人的。可是蝙蝠俠走了沒幾步之後,只見這一個市民巡邏隊一下子從某個街角轉了出來。然後一下子就看到了蝙蝠俠了!
當時這群市民巡邏隊的人立刻就吹響了勺子,這哨子聲在晚上那真是傳的相當的遠相當的刺耳啊!估計很快就會有大量的別的市民巡邏隊的人趕過來!本來要是這些人是壞人的話。蝙蝠俠衝上去三下五除二的廢了他們那就完事兒了,絕對可以很快的就衝到市政廳裡面去。畢竟蝙蝠俠雖然不殺人,但是沒說不傷人啊!這蝙蝠俠絕對可以上去就把每個人的腿踢斷,然後就直接狂奔而走,誰能攔得住他?可是問題在於,對壞人他可以下的去手。對待這些無辜的市民,他就下不去這種手了啊!
這些來攔截他的市民,不一定是什麼槍殺了富翁的,人家可能一點罪都沒有!難道現在這蝙蝠俠就要上去踢斷人家的腿?人家招誰惹誰了?擁有道德潔癖的蝙蝠俠在這麼一個時候,那真是不僅不敢傷人。甚至都不敢下重手好麼!他看到了一個個的人沖了過來要包圍他的時候,那都是儘量的靠著手刀和拳頭把人打暈就算了,那真是捏著分寸來的啊!可是這麼一來因為捏了分寸了,速度就慢了。還沒等他把第一個發現他的市民巡邏隊的十幾個人全乾趴下,又有兩隊的巡邏隊的人來了!
就在這兩隊的人正急急忙忙的往這邊跑過來的時候,蝙蝠俠那正好把第一個發現他的巡邏隊的最後一個人打暈了。可是就在他要跑的時候,後面趕來的巡邏隊的人一看他要跑,又看著第一隊巡邏隊的人全都沒了反應的躺在地上,頓時就覺得蝙蝠俠把那些人都殺了!於是在這麼一個情況下,這後趕來的巡邏隊的人在隊長命令之下,直接就站定下來對著蝙蝠俠開槍了啊!這蝙蝠俠剛跑了沒幾步,頓時背後就吃了一堆槍子兒!那被打的叫一個狼狽,甚至他都不得不跑到樹後面去躲避了!畢竟他現在穿的是輕型護甲,子彈打上去還是相當疼的啊!
可以說這麼一個時候的蝙蝠俠,那真是太狼狽了!在之前的兩部蝙蝠俠的片子裡面,他可是從來都沒有這麼狼狽過!哪怕跟小丑敵對的時候,他也只是被小丑隔應的想下手殺人但是又不能而已,從來沒有這樣被老百姓追著滿地跑,被老百姓槍打的到處躲啊!曾經蝙蝠俠一世英名,此時那真是虎落平陽被犬欺,此時真是英雄無敵的爸爸被兒子當馬騎啊!這對比,那可是太大了!(未完待續請搜索飄天文學,小說更好更新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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