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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李毅起得很晚,昨天輾轉反側,一夜未眠,有人說,女人的成熟或許只要一個晚上,而男人的成熟卻需要風雨的摧殘與傷疤的鋪墊。只不過,李毅這次或許又出了意外,他只用了一個晚上,便忘了所有的傷疤。
「孫道長,早上好啊!」
孫思邈抬頭看了看艷陽高掛的正午天空,有些嫌棄得看著李毅。
「你有病!」孫思邈一邊看著醫書,一邊愛答不理的說道。
「靠,孫道長,一大早起來怎麼就罵人啊?」
「你真有病!而且還有很多病。這一,你好吃懶做,晚睡晚起,已成了惡習,很難戒掉!第二,你眼睛不好,這烈日當空,居然被你說成了早晨,你這眼疾之症也已病入膏肓。第三,你臉色偏白、眼圈發黑、渾身無力。這是典型的積勞成疾!第四......」
「停!停停!道長,您厲害,我說不過您行嗎?再說一會我是不是就需要準備後事了?」
「那倒不至於,頂多也就是臥床幾十年罷了!」
「好吧!你贏了!咱們還是說點正事吧!」
孫思邈放下醫書,面容嚴肅。
「也好,老夫都等了你一上午了。你這酒頭確實不錯!我覺得在驗一驗,就可以直接報給陛下了!」
「恩,可以!恩?誰跟你說這事了??我問的是那個壯漢怎麼樣了!」
「他有什麼好問的?老道既然都出手了,那就說明他想死都不成!」
李毅撇了撇嘴,這老頭真夠自戀的了,也不知道昨天是誰一口幾句無力回天的。不過李毅吐槽歸吐槽,對孫思邈的醫術他是一百二十個服氣,昨天那大漢都什麼樣了,居然還能被救好,就憑這個,大唐有一個算一個,能做到的不超過三人,甚至一人都沒有,李毅可不會傻到以為真是他的酒頭救了壯漢,那簡直就是扯淡,那麼重的傷,就能起到的作用極其有限!
「不和您老瞎扯淡了,我過去看看!」
「嘿,什麼叫瞎扯淡?我看你那才是扯淡,一群來歷不明的人,你就敢往家領,真是不知所謂!」
「行了,你就別說這事了,我領都領了,還能再給人趕出去?這不要去解決事兒去嗎?」
「那個不急,反正人都領回來了,啥時解決都一樣;先說說我的醫院與醫學院,你打算啥時候開始弄!」
李毅想了想,道「醫學院還得等一陣子,不過學院已經開始蓋了,醫學院半個月之內,我就會動工!」
「醫學院已經開始建了?在哪?」
「在我的封地渭南,我的打算是和我的科技學院並在一起!您認為呢?」
孫思邈嘴咧的跟朵花似的。「沒問題,只要有醫學院,跟誰合併都沒問題!」
說著,就要往外走。
「您去哪?」
「我去我的學院去看看!」
李毅頓時無語,什麼就是你的學院了?
「我說,您知道在哪嗎?」
「哼!我老道走南闖北這麼多年,哪裡我找不到?」
李毅一把抓住孫思邈。「我說您急什麼?正好我明天也要去渭南一趟,到時我陪你去還不行嗎?」
「這......就不能今天嗎?」
「我說......這麼多年您都忍了,還差這一天了?」
「我......行吧!」
老頭叨叨咕咕的又走了回去,估計是對李毅的磨磨蹭蹭極度不滿。
搖了搖頭,李毅徑直走向了西廂房。
西廂房西北角的一間偏房,李毅看也沒看,便推門而入。
屋裡面還是老樣子,只有段志坤和壯漢在一起!不過壯漢仍舊昏迷著,但是氣色已經好了不少。
伸手示意一下段志坤,便離開了!
段志坤緊隨其後,二人來之屋外小院。
「說說你們的來歷吧!」
李毅很直接,他其實最討厭的就是說話拐歪磨腳,半天不嘮正題!
段志坤也很意外,顯然沒想到李毅如此爽快。
「我只能說,我叫段志坤,是師父從小收養的孤兒,師父名叫汪斌,字百川!其他的,我就不能多說了!」
「恩,既然你不想說,那我也不想聽了,機會我給你了,以後也不用說了,還有,這次為了救你師父,我損失甚大,這樣,我也不為難你,一百貫,咱們的帳,一筆勾銷!」
說完,轉身便走,毫不停留,留下了一臉不知所措的段志坤。
其實段志坤也很委屈,主要是李毅不按套路出牌,談話哪有這麼談的?
......
李毅離開小院,也不多想,這倆人既然來歷不明,還那他當槍使,那他也沒必要對這倆人客氣了。
「三子?你小子怎麼回來了?」
李毅正往前廳走,確實看到了許久沒見過的三子,三子最近可是風光得很,做了長安玻璃作坊的管事,雖然現在玻璃還沒有公開出售,但是玻璃在貴族圈子裡已經不是什麼秘密了,這都要怪李二,這貨為了顯擺,在正月十五元宵節那天,大宴群臣,他的所有用具都換成了玻璃的,像什麼玻璃杯、玻璃碗、水晶筷子等等,更過分的是,這老不休喝多了,居然當場作詩,做就做吧,還非要寫出來,沒別的意思,就是為了顯擺一下他的玻璃版的文房四寶。
自然,效果很是明顯,在座的群臣,無論是著紫袍的,還是紅袍的,都被李二接二連三的顯擺給震撼的直流口水,沒辦法,誰讓李毅給李二的都是極品,就算是琉璃,也絕對做不到如此精美,這種東西,不管好不好用,能拿出來,就是一種面子,逼格瞬間就不一樣了。
程咬金和尉遲敬德倆人腸子都悔青了,早知道玻璃如此搶手,當初他們在金陵就應該不顧一切搶回來一些,只不過當初只顧著想用玻璃賺錢了,卻忘記了,這東西是可以用來顯擺的。
也是因此,宴會過後,倆人充分發揮了不要臉的精神,在李毅家中賴著不走了,一呆就是三天,無論誰怎麼勸,就是一句話,不見玻璃不走人。
一開始李毅還不在意,不就是幾頓飯錢嗎?他還是能出的起的。
不過,沒過一晚他就後悔了,這倆貨吃飯是頓頓不離酒,而且,酒品還不好,喝多了就耍酒瘋,要是一般的耍酒瘋,李毅咬咬牙,也就挺過去了,但是這倆貨的酒瘋真的是太過分了,這倆人喝多了,居然喜歡唱歌,還唱的一個比一個難聽。
最後,李毅實在是受不了了,送倆人一人一面掌中鏡。這鏡子是李二唯一沒拿出來顯擺的東西,主要是太大了,拿不出來。因此,這倆貨還當是新品,一人拿著一面巴掌大小的玻璃鏡子,樂的跟朵菊花似的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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