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次打開日記本,將日記翻到最後一頁。
最後一頁是空白的,但倒數第二頁寫著內容。
我一看日期,那好像是杜雨薇死的前兩天寫的。
「我在學校裡面遇到了一個男生,他很陽光,臉上總是掛著微笑,我很羨慕他,他一定有媽媽。我知道我很髒,我配不上他,可是我喜歡他,怎麼辦?」
「我去跟他表白了,他有女朋友,並且拒絕了我,他真是個好男人,他女朋友一定比我乾淨。」
「我感覺他在嫌棄我,所以我花錢找人,開車把他撞了,我當然捨不得讓他死,我只是把他腿撞斷了,因為這樣我就可以去照顧他,他總有一天會明白我的心意。」
「我錯了,他連讓我照顧他的機會都不給,他說我這樣,會讓他女朋友不高興,呵呵,他真是個專一的人。」
「我知道問題出在哪了,只要他女朋友在,他就不會喜歡我。」
「那我就把他女朋友殺了吧,我殺人不用坐牢,杜如海會幫我擺平。」
日記到這裡,戛然而止。
之前,我從日記里體會到了杜雨薇的絕望。
但這一篇內容,讓我整個人都毛骨悚然了起來。
簡練的文字,讓我看到了一個扭曲的心理。
杜雨薇扭曲了
她壓根就不是打算去教訓那個原配一頓,她是打算把人家殺了。
那字裡行間,根本沒有對生命的敬畏,就因為那個男生不喜歡她,她為了給自己創造機會,竟然叫人去把那個男的給撞了
這就不是正常人的心態。
我連忙從倒數第二頁,又繼續往前翻看。
但我越看越不對勁,大概從杜雨薇十八歲那年起,也就是她檢舉過杜如海之後,她的心態好像就發生了很大的轉變。
從字裡行間就能看出來,她開始仇恨所有人,甚至是仇恨這個世界,她開始把自己的『需求"擺在第一位,只要有人違背了她的『需求",她就會對這個人不利。
其中有一篇日記里,記錄了更為恐怖的一件事。
那是在她20歲的時候,她同樣喜歡上了一個男生,那個男生同樣也有女朋友。
而且這個男生也很專情,並沒有同意杜雨薇的告白,甚至可能說了一些比較難聽的話。
之後,杜雨薇親自開車去撞死了這個男生以及他的女友。
但這件事,很輕鬆就被杜如海花錢擺平了,而且杜如海並不知道她為什麼要撞死人家,估計只當她是開車發生了意外,不小心出了車禍。
我越看越心驚,杜雨薇在生前,手裡竟然就已經有人命了
她已經從一個受害者的身份,逐漸轉變為了跟杜如海一樣的加害者。
我記得我曾經在哪裡看過一段話:當一個人從小不人善待,那他長大之後,也不會善待別人。
這句話用來形容杜雨薇,恐怕再貼切不過。
她那晚,是去要那個女生的命的,但是發生了意外,她被車撞死了。
如果那晚她沒被車撞死的話,恐怕那個女生就得死。
我心情頓時有些複雜。
杜雨薇是個可憐人,這世上少有人能比她還要悲慘,但正是因為這些悲慘,又讓她不可避免地成為了跟杜如海一樣『扭曲"的人。
就在這時,我手裡的日記本突然自己翻了起來,直接翻到了最後一張空白頁。
我嚇了一跳,這屋子裡又沒有風,日記本確實是自己翻到最後一頁的。
只見那張空白頁上,突然開始浮現出了一行字,就好像有人正在上面寫字。
而且這個字跡,跟前面的字跡一模一樣。
我瞪大眼睛,一動也不敢動,目不轉睛地看著。
這是這是杜雨薇在寫。
她還在寫日記!
「六月十五號,星期四,晴。」
我看著上面的日期,一下子就回憶了起來。
那是方曼出事的前一天,也就是杜如海來醫院的那一天。
「我看到了當年那個人,那個和他一起殺死李秀梅的人,當年李秀梅死的時候,那個人捂住了我的眼睛,不讓我看,因此在我的記憶力,他應該是個好人。」
「可是我已經回憶起了所有的記憶,當年正是他收買了呂正先和李秀梅,殺死了我的媽媽,我的哥哥,還有我真正的爸爸,他也是我的仇人。」
「他在幹什麼,他好像在跟一個男人做交易,他給了那個男人一大筆錢,讓那個男人替他做什麼事情。」
「他也要死的,害死我父母的人,一個都跑不了。」
「我要他們償命!」
看著剛剛寫好的日記,我的腦子裡忽然多了一個畫面。
這個畫面好像放電影似的,強行植入進了我的腦子裡。
我看到了呂正先正在殺死李秀梅,在主臥裡面,呂正先用一條繩子死死勒住李秀梅的脖子。
李秀梅頭朝客廳,似乎在向客廳里的人求救。
客廳有兩個人,一個穿著勞保服,戴著帽子的男人,還有一個五六歲大的小女孩。
李秀梅臨死之際,不知道是在向那個男人求救,還是在向小女孩求救。
那個小女孩嚇得哭了,哭得涕淚橫流。
男人捂住了她的眼睛,說了一句話。
「別看,不要看」
在這個畫面里,我始終看不到那個男人的臉。
但我知道,那個男人就是七死換命的首案犯,他和呂正先一起合謀殺死了李秀梅。
可從畫面來看,他好像沒有動手,而李秀梅在給她母親投夢的時候說過,是呂正先和首案犯一起害死她的。
我猜測,呂正先只是殺死了李秀梅,而割舌頭和灌水泥,應該是首案犯做的。
但這個首案犯,尚存一絲人性,他捂住了那個小女孩的眼睛,沒讓小女孩看到李秀梅慘死的畫面。
真相好像又清晰了一點,只是這不是我關注的。
令我關注的是,杜雨薇剛剛寫完的日記里,記錄了很重要的東西。
在方曼出事的前一天,她又看到了當年那個首案犯,那個首案犯在跟一個男的做交易,並且還給了那個男的一大筆錢。
這一篇日記,已經明顯得不能再明顯了。
杜雨薇在告訴我,害死方曼的真兇,是那個首案犯!
那個首案犯買兇殺人,他收買了那個司機,撞死了我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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