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中罪
孫瓏的小道消息的果然不假,幾日之後,t市各大報紙雜誌紛紛發表了十年前「雨夜屠夫」案的案發地點再度開業,以及要將其改造成「雨夜屠夫」的主題度假村的報道。
之前網上關於案件倖存者的名單被曝出,人肉搜索,讓人們記起了當年的案件,現如今地產開發商又整出個主題度假村來,一時間不管是網絡上還是報刊雜誌上,對這個主題度假村的建立褒貶不一。
有些人認為,當年的兇殺案死了那麼多人,本來是件非常悲痛的事,可是卻被人加以利用,拿當年的案件為背景,將事件重演,辦主題度假村,這種行為,根本不顧那些死者親屬們的意願與想法,這是賺死人錢,是要遭天譴的。
而另一些人卻對這個主題度假村表示支持,因為類似的事情,世界上又不是沒發生過。100多年前,e國首都倫敦,白教堂附近,發生了一起十分惡劣的女支女連環殺人案,死者都是在夜晚被人開膛破肚,死狀十分慘烈,那件連環兇殺案在倫敦造成了很大的恐慌,案件至今沒破,當年e國的警察也給兇手起了個綽號,「開膛手>
時至今日,很多去倫敦旅遊的遊客,都會在導遊的帶領下,在白教堂附近重溫了一遍「開膛手jack」的行兇路徑,講述了當年的懸案的種種,倒是吸引了不少人。
如今t市的地產開發商,也想用類似的方法來賺錢。開發商說,t市市郊的那片度假村被警察解封條後再沒人光顧過,因為發生過命案,想將度假村脫手出去也沒人敢買,所以那裡已經荒廢了10年,度假村也不能總是空著,所以才想著辦個主題度假村讓度假村興旺起來。
地產商表示,他們從註冊公司,地皮買賣,到房屋建造等等一系列的手續都為合法,建造主題度假村一事,他們勢在必得。
主題度假村在網絡上討論得如火如荼,不過這些事情警察也阻止不了,因為地產開發的一切手續均為合法。
馬麗已死,圍繞她所發生的案件也可以畫上一個句號,只是結案的時候,所有接觸到馬麗案件的人,全都忘記了馬麗身上有紋身的事,打從我受傷復員後,不想再去當一個打破沙鍋查到底的探員了,知道的越多,死的就越快,我可不願自己的腦袋再中一槍,索性也裝傻,跟著大家一起記憶扭曲,「忘記>
本來馬麗的案子轉交到我們手裡,兇手都死了,寫份報告交差了事就行,可孫瓏和金妮卻偏偏覺得有疑點,疑點在於馬麗的死因是心肌梗塞,馬麗那麼年輕,又沒有家族心臟病之類的遺傳史,所以他們倆人非要查,還別說,一查還又查出點事情來。
馬麗的屍體發現者季永初是一個喜歡在微博上各種曬照片,留言吐槽的人,比如今天和新女友分手了,說些難過的話,底下一群粉絲安慰,明天在上傳幾張照片,露露胸肌露露臉,底下又一群粉絲流鼻血,說白了,季永初總是在微博里刷新他的存在感。
由於職業的緣故,季永初幾乎天天運動,他每天早上發出的第一條微博,就是晨跑完後所記錄下來的路線圖。金妮將季永初跑的所有路線做了個對比,她發現馬麗屍體所在那條街道從來都沒有被季永初當做晨跑路線跑過,怎麼突然一換路線,就發現馬麗的屍體?這也太湊巧了。
金妮的發現的確值得推敲,可我不覺得馬麗的死與季永初有關,倆人互不相識,不在同一個圈子,也沒有利益上的衝突,不過為了保險起見,還是得再去找一趟季永初。
可是今天,孫瓏早退,歐陽墨上網鬥地主正歡,金妮只是個文員,看來去拜訪季永初的事還得落在我頭上。
我查閱了一下季永初做筆錄時登記的家庭住址,瞅著這時間點也快下班了,我合計著乾脆就現在去,大概問一下他發現屍體那天晨跑路線的事,然後下班回家。
打定好主意,我穿上外套離開辦公室。
走廊里沒走兩步,就見唐錦從法醫室里離開,他背著包,穿著休閒服,給人感覺像是個在校的大學生。他笑著向我招招手,「高澤,你這是要早退?」
&查點事。」我含含糊糊的回答道。
唐錦問道:「查什麼事?」
唐錦是我的搭檔,所以我也沒什麼好隱瞞的,「就馬麗的案子。」
唐錦皺了皺眉,「怎麼還查?那不是都結案了麼?」
我也想結案啊,可金妮那小妮子又整出了新疑點,不查不行啊,「還有個疑點沒弄清楚,我今天去查查。」
&我跟你一起吧。」唐錦聞言,立刻自告奮勇。
&我懷疑我的耳朵聽錯了,唐錦可是秉承了0組的懶散好閒的優良傳統,居然現在要跟我一起去查案?
唐錦倒是理所當然,還不停的催促我道:「快點吧,據說今天傍晚會有雨,到時候路不好走了。」
我沒推脫,有人幫著一起查案是好事。我倆也不多耽擱,走出小紅樓,上了配車,朝我記下的季永初的家庭住址的方向駛去。
開車還不到5分鐘,車窗就開始有毛毛細雨落下,等我開車抵達到季永初的公寓樓下時,雨點早就變得跟黃豆那麼大,嘩嘩的往下掉。
季永初住的公寓名為「藍天公寓」,坐落於市中心,有12層高,入住的大部分人都是在t市打拼,小有成就的白領。
我將車子停在公寓旁,看著車窗外的行人要麼打傘要麼穿雨衣的,而我跟唐錦這兩樣裝備都沒有,只得打開車門以最快的速度往公寓裡沖,免得被淋成落湯雞。
&天公寓」的一樓是大廳,我們告訴前台警衛是來找人的,並且掏出了警員證,警衛也很合作,直接放我們進去了。
季永初住在6樓,604室,我與唐錦出了電梯後,就直奔604室而去。
來到門口,門是虛掩著的,唐錦剛想按門鈴,卻被我一手拉下。唐錦不解的看著我,我向他搖搖頭,我之所以拉住唐錦,是因為我在門外聞到一股腥甜的味道,血腥味。
我輕輕的推開門,本想著躡手躡腳的走進去,可屋裡的景象已經容不得我再慢慢悠悠了。
客廳內一片狼藉,明顯的打鬥過的痕跡,家具上,尤其是桌子的桌面上有好幾道砍痕,雖然不知道是什麼東西砍的,但肯定不是菜刀,因為那砍痕的形狀要比菜刀的刃口寬得多。
打鬥痕跡還是其次,最醒目的卻是白色地板磚上的兩道血色拖痕,就像是有人拿著大型拖把在裝滿鮮血的桶里打濕後,在瓷磚上拖出來的痕跡,那兩道拖痕一直延伸到房屋的最里側的房間,兩道血痕同時拐了進去。
救人要緊,現在也管不了兇手是否還藏匿在這間公寓裡了,我順著追隨到了裡面的房間,看到的卻是一幕慘絕人寰的分.屍現場。
這個房間是應該是健身室,裡面放置著跑步機,單車,啞鈴等很多運動器材,在房間的中央,雜亂不堪的堆積著幾個屍塊,而且是不完整的屍塊。
唐錦見著這情況,那還了得,立刻拿出手機打算報警。就在此刻,我倆聽見輕微的求救聲,「救……救救我……」
側身一看,居然半個人靠在牆邊,真的只是半個人!因為他腰部以下已經被人砍掉了。這半個人就是我要拜訪的季永初!
我知道古時候有一種酷刑叫腰斬,據說被腰斬的人一時半會兒死不了,沒了下半身根本活不下去,卻還得慢慢的耗著,忍受著疼痛與心靈上的煎熬,這簡直就是*與精神的雙重折磨。
此時的季永初就是忍受著這種折磨,他面色灰白,氣若遊絲,連手指都動不了,只能艱難的向我求救,「救救我……」
怎麼救?!一個被腰斬,只有上半身的人必死無疑!雖然我與季永初是陌生人,但看著一個活生生的人死在我面前,而我卻無法救他,這種感覺真的很讓人討厭!
我與唐錦走到他身邊,蹲了下來,我向季永初道:「我是警察,告訴我,是誰做的?我一定會逮捕他歸案!」
&是……屠……屠……」季永初拼著最後一絲力氣,想要告訴我們究竟是誰下的毒手。
可季永初的話說到一一半,他的瞳孔頓時放大,緊接著我只感到腦門後有一陣風吹過,我條件反射的將唐錦朝外推了過去,而我自己也朝另一側後推,我只感覺有什麼鋒利的東西划過我的發梢。
當我再回過神來的時候,季永初的腦袋被砍了下來,像皮球一般的,滾到了我的手邊,他睜大眼睛直溜溜的看著我,滲人極了。
&躲得倒是挺快……」
我抬頭看去,一個穿著紅色雨衣的人站在我面前,他戴著雨帽,我看不清他的相貌,只是他的聲音異常的難聽,比唐錦養得那隻小黑的叫聲還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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