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泉陰司 第七百二十四章 大煙槍

    佛爺對我和猴子的表現十分滿意,原本給予我們三天時限,結果我們一天就辦妥了,佛爺一高興,還給了我們一筆不菲的獎金,猴子很高興,拉著我就去吃涮羊肉,說這些天在醫院,什麼東西都不能吃,嘴巴都淡出鳥來了。一筆閣 yibige.com 更多好看小說

    涮羊肉可是老京城的特色美食,一到冬天,家家涮肉館都是人滿為患。

    猴子帶我去的這家店,在一個小胡同里,門店不大,環境也很陳舊,看上去就像個路邊攤,但是來這裡吃飯的食客,卻排起了長龍,一直排到胡同外面的馬路牙子上。

    幸好猴子跟這裡的老闆比較熟,早早就給我們留了一桌,我們才得以「空降」進入餐館。

    猴子跟我介紹,說這家涮肉館非常有名,是真正的百年老店,最早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一家幾代人都在經營這家店子,味道絕對正宗,所以很多人寧可在寒風中排上幾個鐘頭的長隊,也要守著吃這家店子。

    店子的牆壁上掛著很多照片,有些照片都很古老了,還是黑白的。

    這些照片,都是涮肉館老闆跟食客的合影,而這些食客全都是大有來頭的人,比如一些知名的領導人物,還有外國政要,以及一些演藝明星等等,小小一家涮肉館裡面,可謂是「群星璀璨」。

    老京城涮肉最有特色的便是這口銅鍋,造型像個高尖尖的帽子,中間是空的,燒紅的炭火就裝在裡面,這樣可以一直保持銅鍋的溫度。

    新鮮肥嫩的羊肉卷,用筷子輕輕夾著,在的湯鍋里打幾個滾,撈起來以後,再裹上特製調配的蘸醬碟子,入口滿嘴都是余香,饞得人連舌頭都要吞進肚子。

    上了些年紀的人,還喜歡配上兩瓶燒刀子,一口白酒一口肉,那感覺簡直美滋滋。

    落座以後,我看見桌上有三副碗筷,於是就問猴子:「還有人嗎?」

    猴子點點頭,說:「一個老朋友!」

    我笑著問:「女朋友嗎?」

    猴子說:「得了吧,經歷過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以後,我現在已經對愛情死心了!」

    我擰開燒刀子,給猴子倒上一個滿杯:「話可不能這麼說,俗話說得好,天涯何處無芳草,你只是沒碰到適合你的女人而已,但你不能因為一段失敗的戀情,而詆毀全天下的女人!」

    我倆正說著話,從門外走進一個人,一米八左右的個頭,面龐黑黑的,留著一個西皮頭,穿著嘻哈風格的衣服,脖子上還掛著一條造型奇特的項鍊,耳朵上戴著耳環,打扮的很前衛,也很叛逆。

    此人一走進涮肉館,就成功吸引了眾多食客的目光,因為他的這副打扮,實在是與眾不同,太引人矚目了。

    猴子沖那人招了招手,那人走過來,大咧咧坐下。

    我心中暗道:「原來這傢伙是猴子的朋友!」

    猴子給那人倒上酒,然後介紹道:「這是大煙槍,搞樂隊的,以前駐唱時候認識的兄弟,地道的京城人!」

    大煙槍很爽朗的笑著說:「猴子,你小子現在混得不錯啦,隔三差五都能下館子了,還記得那時候咱倆出來吃夜宵,一個肉串能下五瓶酒,還是最便宜的那種啤酒,老闆每次看見我們,臉都是綠的!」

    猴子跟著笑了笑,說:「是啊,那時候的日子苦呀,吃頓好的就跟打牙祭一樣。來,今兒個我請客,放開膀子整!」


    大煙槍脫掉外衣,挽起袖子,興奮地搓了搓手:「那我可就不客氣啦!」

    猴子說:「甭客氣,你能吃完一頭羊都行!」

    大煙槍豎起大拇指:「豪爽,夠兄弟,來,先整一個!」

    大煙槍端起酒杯,看見我坐在旁邊,就問猴子:「呃,這位兄弟怎麼稱呼?」

    猴子介紹我說:「這位是楊程,我叫他程哥!」

    「好咧!」大煙槍說;「你哥就是我哥!」,然後大煙槍舉起酒杯跟我碰了一下:「來,程哥,咱們先走一個!」

    話音剛落,大煙槍便仰起脖子,將一杯白酒全都吞進肚子裡,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這燒刀子度數不低,之所以叫燒刀子,是因為喝到喉嚨裡面的時候,火辣辣的滋味就像有刀子在割一樣,可見這酒有多烈。

    但是這個大煙槍,喝白酒卻跟喝啤酒似的,一口一杯,這酒量也太嚇人了。

    大煙槍放下酒杯,抄起一盤羊肉卷倒進銅鍋。

    猴子說:「這羊肉卷不是涮著吃的嗎?」

    大煙槍咧嘴笑了笑,夾起剛剛燙熟的羊肉卷,吹了吹,在蘸醬里裹了一圈,迫不及待的送進嘴裡,邊吃邊說:「一片一片的涮,那是娘們的吃法!咱們這些老爺們,就該一盤一盤的涮!」

    三兩下工夫,一盤涮羊肉全都進了大煙槍肚子。

    猴子看大煙槍這種吃法,桌上的羊肉還不夠他塞牙縫,於是直接點了十盤,壘成一座小山,放在大煙槍面前,讓他慢慢吃。

    對於男人來說,酒是聯絡感情的好東西,兩杯燒刀子下肚,那都是相見恨晚的好兄弟。

    大煙槍很健談,又是個大嗓門,那嘴巴就像擴音喇叭一樣,呱啦呱啦說個不停。

    大煙槍跟猴子還是很長時間沒有見面了,兩人講了很多以前的事情,有歡笑,也有傷感。

    猴子詢問大煙槍近況,大煙槍說他每天在三個酒吧來回跑場子,掙的錢全都拿去搞樂隊了,搞樂隊一直是他的夢想。

    大煙槍是個狂熱的音樂愛好者,而且最愛搖滾,一說起搖滾樂,他就唾沫橫飛,滔滔不絕。

    掰著指頭從零點樂隊講到黑豹樂隊,又從黑豹樂隊講到唐朝樂隊;從《愛不愛我》講到《無地自容》,又從《無地自容》講到《夢回唐朝》,講到興奮之處,還情不自禁的手舞足蹈,哼唱出聲。

    人家說,搞搖滾的人都是瘋子,我確實在大煙槍的身上看見了瘋子的影子。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些瘋子,為我們開闢了新的時代,開創了新的潮流。

    人這一生,只要勇於追求夢想,哪怕成瘋成魔,又有何妨呢?



第七百二十四章 大煙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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