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了,發現自己躺在一條小路邊上。坐起身來,發現旁邊的地上有一根金屬棍,就是我的槍啦!上衣袋裡還有個打火機。叮!不錯,還可以點著。不遠處傳來金屬的撞擊聲,我去瞧一下。嘿嘿,咱們中國人別的愛好沒有,看熱鬧是俺的強項哦。
哎呀,有人打架。好也!不要錢的熱鬧誰不看。我伏在草叢後面爽。兩個拿刀的和一個拿劍的打在一起,雙方斗得你死我活的,挺投入的哦。你問結果怎麼樣?還用問?肯定是人多的贏了薩,不過他們也沒什麼好下場。螳螂捕蟬,不知黃雀在後,嘿嘿,我拿槍一捅一個透心涼。接下來咋幹什麼呢?把他們的衣服剝了,財產收刮乾淨,一點也不拉下!三具屍體拖到林子裡面,用刀挖個坑,丟裡面。你們生前喜歡打,死後讓你們打個夠。嘿嘿,我夠意思吧?兵器怎麼辦?刀不能拿的,很容易招惹事端,我怕怕。劍我要了,這年頭,哪個身上不配把劍的?把衣服換了,毀屍滅跡後上路咯。三國,我來啦。
順著小路向前走,終於來到了一個城池前,定神一看《北平》。交了兩個銅板的進城費,排了上十分鐘的隊,我進城了。到了現在,改起個名字了,姓什麼呢?趙錢孫李,那麼,我就姓趙了。兵者,狹路相逢勇者勝。我就叫趙勇,字青雲。怎麼樣?還行吧?
花了幾兩銀子進了騎兵營,然後又花了十幾兩銀子搞了個小官--隊長,手下有十個人。這已經是極限了,沒有軍功想升官是很難的。翌年,在我的熱切期待下,黃巾之亂開始了。。。。。。。
為什麼要選這條路呢?因為升官不容易,我沒有背景,只有靠軍功。而軍功裡面,步兵是炮灰,太容易死了;弓兵得到的軍功太少了,別人把首級割完了,你吃個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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