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曾經戰戰兢兢,孤獨卑微的少女時代,我被迫地站在外圍,看著人來人往,而那一切似乎與自己無關。真正可以陪伴我的只有那些書本,那些文字。我在書本與文字里找到自己的世界,在書本與文字里找到了一種同樣卑微的優越感,憑著這股卑微莫名的優越感,我才第一次覺得自己可以是芸芸眾生之上那個與眾不同的人,帶著幾許不知從哪裡來的高傲,似乎這樣,就可以驕傲的俯瞰眾人,就可以帶著高姿態明目張胆地孤獨,就可以多幾分灑脫,而不再需要過多地在意別人的眼光。
no.38
「考慮到上學期大掃除分組不是很科學,這學期,我和衛生委員重新分組了,中午放學的時候就貼出來,到時候請同學們自己注意一下,有問題再跟衛生委員說。」班長陸昕站在講台上居高臨下地看著同學,一臉肅穆,用極其響亮震耳的聲音才能壓得住底下的一幫小調皮蛋鬧哄不斷的聲音。
顏玉笛為陸昕連迭叫苦,同時也不禁傾嘆佩服。私底下那麼溫柔的女孩子要想管住全班同學,是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毅力啊。
下課後,秦悅湊到我跟前,做賊似地說:「玉笛,中午放學後,我們最後走,好不好?」
我詫異,一向光明磊落的秦悅同學為什麼突然會有這樣的想法,這樣的舉動。
「為什麼?」
秦悅輕聲說:
「我剛剛看到,我,你,還有盛煜城都在b組。你掃地,盛煜城他擦窗戶,我拖地。你知道嗎,我最討厭拖地了,所以我打算把我和盛煜城調過來,反正先是用鉛筆寫的,還沒完全確定下來。」
「啊?你不怕盛煜城看到了會說嗎?」
「切,就他那樣啥都不在乎的人,壓根不會去看,我保證。就算他真的看到了又怎樣,他還敢滅了老子?他可不是我的對手。」
秦悅雙手叉腰,一副義憤填膺,慷慨激昂的樣子,我不禁深深嘆口氣,睥睨地看了她一眼,輕輕搖頭,一臉無奈。秦悅看到我這個表情,還很厚臉皮的,咯咯咯地賊笑,不知道的,還以為是老母雞在下蛋呢。
放學後,一大堆人蜂窩一般擠擁上去,把前台擠得水泄不通。我和秦悅很安然地站在外圍,非常鄙視地看著那窩蜂的人。切,急什麼,在那裡又不會飛。於是我們都安靜地待在座位上,老老實實地看我們的書。
誠如秦悅所推測的那樣,盛煜城放學後壓根看都沒看一眼前台的人和所謂的衛生安排表,拽起書包就跑得飛快。
最後,教室里終於沒有人了,秦悅跳下座位,非常坦然地拿著鉛筆和橡皮就走到衛生安排表前,把自己和盛煜城的名字擦掉,調換了過來。
秦悅一副奸計得逞的樣子,暗自得意了好久。
算算算,也不是啥大事,我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好了。
下午秦悅就跟衛生委員陳嬈說了這回事,陳嬈擺擺手說沒關係,反正對於盛煜城來說都不是什麼事兒,他也知道了,什麼都沒說。
我們都以為沒有人會發現,或者就算發現了也不會在意那麼多,可事實上我們都低估了盛煜城。
盛煜城確實一放學就走了,不過他在班上人緣好,早有人在放學後就幫他看了,後來盛煜城自己再去看的時候,他倆的名字已經調換了過來,更何況秦悅的字遠比其他的字凌厲飛揚,帶著不可一世的囂張和不羈。秦悅的字躍在紙上,就像女王在巡視王城一樣,站在中央,力要把陳嬈娟秀清柔的字比下去一樣,透露著一股子傲氣。
盛煜城什麼都沒說,並不代表他什麼都不知道,他只是自我感覺非常良好地認為自己何必跟一個小女子計較那麼多,更何況他也志不在此,嫌著麻煩,他討厭做麻煩事。
下午放學的時候,盛煜城站在秦悅座位後,拍拍肩,帶著居高臨下的姿態,用他自己看來很大度的笑容說:「字寫得不錯,繼續加油。」說完就華麗麗地離開了。
秦悅說她當時還一臉疑惑,愣在那兒好半天沒反應過來,等她反應過來,盛煜城已在教室後門的門口了,她立馬大嚷了一句:「盛煜城,你tm故意的吧。」盛煜城轉回頭,沖她笑著擺了擺手,就消失在教室後門的門口。
「我不信,一點都不信他那是大度的行為,哼!」秦悅衝著前方盛煜城搭公交車的站台翻了個大白眼,惡狠狠地說道。
no.39
秦悅是在上學期臨近期中考試的時候,大概深秋的時候認識唐懿與闞英子的。我認識她們也是通過秦悅而認識的。
秦悅說她第一次認識唐懿就是因為有一天她晃蕩校園的時候,闞英子叫了一聲「唐懿」,唐懿站在藍天下,穿著秋季青綠色碎花連衣裙子,轉過頭對著闞英子甜甜一笑,還很調皮地做了一個鬼臉,女孩明媚的笑容一下子就感染了她,而且女孩回應的聲音很甜,脆脆的,好可愛,她當時就很欣賞唐懿。
果真對於陌生人來說,第一印象的指數分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兩個人後來的親疏關係。
唐懿和闞英子本來就是特別好的朋友,她們一開學就彼此認識了,一拍即合,感情基礎也甚好。
唐懿和闞英子的性格都屬於外向型,熱情幽默。期末前一個月,榮老師把唐懿調到了秦悅的前面,秦悅後來慢慢跟唐懿熟絡,感情也很快在彼此的聊天交流中升溫,她說唐懿很幽默,特別愛搞怪,開玩笑,就是因為這樣秦悅就很喜歡她了,跟她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在當時秦悅的心裡,她更需要的就是這樣的朋友,可以逗她笑,無關乎默契,只要開心輕鬆就行。畢竟,期末考試臨了,那時的她學習壓力是很大的,她需要這樣的朋友可以讓她的情緒有所調節,生活也不至於太沉鬱單調。她喜歡這樣的朋友不會讓她總是被負面情緒包圍著。顏玉笛和秦悅是屬於契合度很高的朋友,她們很默契,沒有錯,有共同的話語,但那時的顏玉笛並不幽默,畢竟初來新城市的她內心是很孤寂的,性格比較封閉,即使她對秦悅真的很好,而且這種好除了秦悅之後在當時並沒有任何人可以代替。
初一上學期的時候,顏玉笛和秦悅感情是還不錯,可是當唐懿出現後,因為唐懿性格活躍好動,熱情盎然,真實可愛,秦悅第一次與唐懿接觸就沒有任何的隔閡疏遠,而且唐懿本身就是一個很明媚,很美麗的女孩子,所以秦悅自然是很樂意與唐懿交朋友的。
比起唐懿天生的熱情閃耀,活躍可愛,闞英子在她面前,還是稍稍有些放不開的,雖然,她也很古靈精怪,但似乎總是有所保留什麼。闞英子非常單純,個子並沒有唐懿高,但長相更加甜美可愛,大眼睛總是水靈靈的,非常清澈。
很快,秦悅和唐懿,闞英子的友情迅速升溫,每次看著她們在前面走,我總是一個人孤零零地跟在身後,很羨慕地看著她們親密無間,開開心心的樣子,心裡難免有些失落,原本性格有些孤寂的我更加孤寂。那時我是很羨慕唐懿她擁有和秦悅同樣明媚的笑容,還有那麼美麗的粉色臉頰,那樣笑如春風的女孩誰不喜歡呢?秦悅說唐懿和闞英子她們倆就是一對活寶,總是無憂無慮。
若干年後,當我再度想起那些回憶時,我才懂得,其實在那時的秦悅心裡也是非常羨慕她們的,因為她們擁有秦悅所沒有的那種時時刻刻明媚開朗的心態,她羨慕她們的開朗明媚,羨慕她們的坦蕩真實,而這一切其實也折射了她內心的一種無力的孤寂感。
可那時,就連顏玉笛都不曾懂得秦悅的內心世界,她太專注於自己的內心世界,所以她不曾真正懂得秦悅的內心需要什麼,不懂得她最真實的想法,所以她無力承擔秦悅的那份孤獨,所以她在那時還是欠缺秦悅一份心有靈犀。
如果不懂得對方真正需要什麼,即使你對對方再好,也不能打破彼此之間那層隔閡。
不過還好,最後,我懂了,也不晚,所以才有後來我和秦悅如此坦蕩真實,純真璀璨的友情,所以最後我們的默契終於彰顯了它原有的力量,此後便一切步入它原來的正軌。
那段時間我確實是很孤獨的,也因為這樣我習慣了孤獨。在初一下學期那大半個學期里,因為除了秦悅沒有其他真正知心的朋友,而她也經常陪唐懿,闞英子一起玩,一起回家,後來我也很少放學跟她們一起回家,所以我只有瘋狂地看書和記日記來驅散那些孤單寂寞的感受。每天堅持寫著自己的日記,記下自己所有細碎的思緒,還有當天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瑣瑣碎碎的事情。
no.40
在閱讀與文字的記錄中,我突然很想寫一本小說。寫小說對於我來說並不陌生,因為我讀小學時就開始寫了。
我9歲剛剛轉到x市內,媽媽把我放在一個老師家,希望在老師家我能慢慢錘鍊自己。張老師對我要求很嚴格,壓力確實很大。
張老師要求我每天用信紙寫日記,每個星期給她看一次,她也告訴我每天要保持一定的閱讀量。在張老師的循環誘導下,我慢慢愛上了閱讀和寫作,一直堅持到現在。
後來我認識了瑜兒,我和瑜兒都是熱衷文學的人,於是我們倆便合計著寫小說。第一部小說是《天地傳奇》,第二部是《彩虹天堂》。我和她花了很長時間準備資料,通過大量的閱讀和文字的積累才開始寫小說的。
《天地傳奇》其實講的就是一本愛情與友誼的小說。當時的故事劇情很老套,就是講一對感情極好的朋友,彩雲是錦霞仙子的女兒,深受王母娘娘的喜愛,牡丹則是花仙子手下一個普普通通的花精靈,並不如彩雲那般深受關注。後來她們偷偷下凡,愛上了同一個人,可是那個人心裡只有彩雲。牡丹因為嫉妒想盡辦法拆散他們,出賣自己的靈魂,用魔法與彩雲的身份進行了互換,從而霸占了彩雲所愛的那個凡人,也對彩雲進行了一系列報復,最後倆人一笑泯恩仇這麼一個故事。
故事的劇情很老套,跟當時那些流行的神話愛情故事如出一轍,只是有了一些不同的故事情節罷了。可是那時,不管是我,還是瑜兒,我們都深入其中,我們並沒有完整,甚至不算獨特的故事,可是只要我們寫得開心,又何必在乎那麼多了,至少我們開始學會邁出第一步,懷揣著夢想渴望前行。
第一部我們都寫完了,可第二部因為瑜兒後來搬家,去了外省,最後第二部也就不了了之。
從小就熱衷文學的我一直有一個文學夢,我希望有一天我可以寫出一個屬於我的作品。
文字對於我來說總是難以抗拒的,我總是可以在那裡找到自己的世界,以這種方式記錄我所有的故事,以及所有並不是我的故事。
當筆尖接觸到紙面的那一刻,我的世界似乎忽然被打開了,一切仿佛有了靈性,思緒開始活躍起來,噴涌而出。就是這樣,一年一年過去,那些流暢的字字句句將歲月的空白彌合得毫無瑕疵。
初中,我所寫的那個故事叫做《雨季中的薔薇花》,故事的背景是在清朝順治後期到青年康熙的的那個時間段。一個安親王的女兒安若縈和康熙皇帝之間的故事。當然其中牽扯的還有他們和在京城作為人質靖南王之子耿聚南,曹寅,諸位阿哥之間的故事。他們都是從小長大,感情甚深。
安若縈與康熙皇帝可謂是青梅竹馬,從小就是最好的玩伴,長大後因為一系列事件最後倆人相愛,可是康熙皇帝作為皇帝,他必須以國家大局為重,大玉兒發現他們的私情之後,給若縈賜婚,嫁給了耿聚南,為的就是以婚姻的方式先穩住平南王耿精忠的勢力,為康熙後來的平三藩做好時間和勢力的充足準備。耿聚南一直都很愛若縈,在背後默默付出,最終若縈也被此感動。可是在最後耿精忠造反,聚南也不得不以將帥的身份出戰,討伐他幼時最好的兄弟。
結局當然可想而知,聚南在最後時刻的決戰,自盡了,若縈也隨聚南而去,死得悽美神聖,在康熙的心裡也留下了一道不可揭開的傷疤。若縈在雨季中的薔薇花海里翩然而逝,薔薇花雨在空氣里洋灑飄舞,輕輕覆蓋在她的周圍,她就這樣在那美麗當中安詳地睡著,她終於脫離了一切苦海,翩然而逝。
對於若縈的描寫,我花了不少功夫。
在宮廷里她待人接物皆是大方得體,在康熙面前,她機靈可愛,開朗活潑,是唯一可以與他心有靈犀的妹妹。她很有智慧,總能在康熙生氣的時候用幾句圓滑幽默的話語讓康熙沉靜下來。她很堅強樂觀,任何時候她都不曾徹底絕望,總是會奮起腳步追尋希望,追尋陽光,哪怕再怎麼渺茫,她都不會放棄。
她可以一個人鑽到御膳房,為日理萬機的皇帝哥哥做一道道精緻可口的點心膳菜,一盞盞沁人心脾的清茶;可以在風霜雨露,皎月繁星的京城徹夜無眠,寄心事與楓葉白紙上,也可以在塵土飛揚,蒼涼無垠的邊疆通宵獨立,寄思念於琴簫絲絹。
她或許不是傾國傾城,但清新水靈;她或許不是氣質脫俗,但她淡雅清麗;她或許不是學富五車,但同樣詩情畫意;她或許不是絕對的端莊淑雅,但同樣大方得體。她的可貴之處在於坦蕩真實,有一顆水晶般澄澈透明的心靈,更重要的是她從不媚俗,從來不會刻意迎合他人,而且她很熱愛生活,會美化生活,希望自己的生活精緻清爽。
筆下的安若縈身份並不是絕對的高貴純正,因為她只是安親王從外面抱養而來的女兒,因為當時安王妃在生下女兒後,安王妃昏了過去,可惜女兒出世不久便夭折,安親王臨時托下人買來的一個女嬰,從而調換的,最後安王妃醒來後看到這個女嬰,便欣慰的地離世而去。
若縈並不完美,她太過坦蕩率真,做過不少傻事,性格倔強執拗,生活上也是個馬大哈,她也有些小心眼,愛賭氣,做事從來不考慮後果,有時候對親切的人說話嘴巴也不饒人。不過即使如此,身邊的人都會很喜歡她,不是因為她的身份,是因為她待人接物都很大方熱情,生活上雖然總是馬馬虎虎,心思卻是很剔透玲瓏的,更何況她確實是個熱愛生活,很有智慧的女孩。
筆下的若縈其實在很多方面跟我很像,她愛文學,愛閱讀,愛寫下文字記錄自己點點滴滴的思緒,有自己的小小世界,小毛病一大堆,對身邊最親切的人有時嘴巴也不饒人,反應總是比別人慢一拍。
她並不像康熙,耿聚南,曹寅那般學富五車,文武雙全,但也算詩書融匯,琴藝頗通。
我們都有自己的世界,總是忍不住沉迷其中,即使是在最困難,最潦倒的時候,我們也都不曾拋棄這個世界,似乎那個世界就是我們整個精神寄託。因為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想要堅持的事,我們總是能很坦蕩真實地面對自己,竭盡全力虔誠神聖地維護我們那個世界。
有自己的世界,無疑是人生最大的幸運,因為它可以讓你擁有信仰,讓你有一個理由不斷堅持下去,即使結局不能如你所願,可是因為你的付出在這其中你擁有了很多以前所沒有的東西,哪怕不是你要的那個結果,也可以問心無愧吧。
只是很可惜初二再度搬家,我那未完成的小說本也不翼而飛,我找遍了所有的紙箱,衣櫃,收納盒都沒有找到,最後也只有作罷。
no.41
周六,又是英語補習。
這個學期,補習多了一個男孩,葉新。
這個男孩跟盛煜城感情很好,他是聽說盛煜城在這裡補習才來的。葉新跟盛煜城也是小學同學,跟盛煜城,余頎都住得挺近,每天都一起搭66路公交車回家。
盛煜城身邊的哥們都如他一樣,陽光萬丈,幽默風趣。只是盛煜城陽光萬丈,幽默風趣,活潑可愛中帶著些許紳士的風度,脾氣也不錯。葉新屬於那種特別搞怪逗趣的人,總是愛欺負身邊的人,惡作劇一大推,活脫脫就是一個幼稚調皮的七八歲男孩。
有句話不是說嘛,七八歲的孩子,連狗都嫌,而葉新的性格,就屬於永遠停留在七八歲的樣子。
有葉新在的地方,就有歡聲笑語,有他在就像永遠有一場精彩繽紛的戲劇要上演,永遠不會冷場。他鬼點子多,盛煜城曾說,葉新上輩子一定是只狐狸,狡猾得很。
補習是上午8:20開始的,10:00中途休息20分鐘。葉新說大家乾脆來玩捉迷藏的遊戲,活動活動。大家紛紛表示贊同,學習了接近一個半小時,也辛苦了,換換腦子,輕鬆輕鬆也不錯。
那一邊是如沐春風,喜慶愉悅的陽春三月的氣氛,而這一邊的顏玉笛是冷冽冰寒,沒有一絲陽光射進的寒冬氣氛。顏玉笛已經很久沒有說話了,她把自己鎖進了孤獨清寒的囚籠里,不想接觸任何人,也沒有人陪在她身邊,她慢慢地把自己封鎖起來,唯一可以敞開心扉的只有那些書本,那些文字。
她已經沒有朋友了,本來她就不好社交,現在赫蓉離她而去,補習班也不再上了,秦悅又有了新的朋友,她以為秦悅已經完全把她冷凍成冰,而且她還沒有完全融入這個城市,即使已經有近1年了,她仍舊沒有適應,更何況,顏玉笛是個很戀舊的女孩,她很想念以前x市的小學同學,很想回去,可是她回不去。
補習課上,她自己也很少主動與別人接觸,熟悉的人基本上沒有。她從教室搬來一條凳子到教室走廊上,輕輕坐下,遙望藍天,澄淨如洗的藍天,出神,發呆,全然不顧身後那一道明媚如春陽的風景。她覺得把自己的失意放在那歡聲笑語的氣氛里,是顯得那麼格格不入的,她不想進去煞風景。
不知道出神發呆了多久,閉上眼睛再張開雙眼的時候,天空突然被一個男孩的腦袋擋住了,此刻恰好有一道陽光從男孩的頭上傾瀉而下,整個身子都沐浴在春日溫暖明媚的陽光下,似乎陽光成了他的背景色,在他身上鍍下一層金色,耀眼卻不刺眼,溫暖又不灼傷的光芒。
陽光下的他,美好得讓人不可置信,而且你會甘心站在一個仰視的角度,就那樣似乎他在台上,而你甘心待在台下仰望他。
盛煜城看著望著他征自出神的顏玉笛,晃晃三根手指,溫暖乾淨地笑著,眉眼彎彎,那樣的好脾氣。盛煜城用他清脆乾淨的嗓音說道:
「顏玉笛同學,你怎麼了?為什麼一個人在這兒呢。走吧,別一個人待在這兒了,跟我們一起去玩捉迷藏的遊戲吧,你就跟我一組吧。放心,哥不害你。」
顏玉笛聽著他的聲音不知道為什麼,原本焦灼躁鬱的心情一下子平靜了下來,他的聲音帶著安定溫暖的力量,讓顏玉笛所有的負面情緒一掃而空。顏玉笛忍不住感慨,無厘頭的冒出了一句話:「陽光滿城,真好。」
盛煜城聽到顏玉笛這句莫名其妙冒出的話,有些詫異,愣了幾秒,才反應過來了,他說:
「哦,陽光滿城啊,我名字的寓意,你蠻清楚嘛,恩,是不錯,我也覺得挺好。」說完便拽過顏玉笛的胳膊加入了遊戲隊伍,回過頭笑得眉眼彎彎,一排整齊的白牙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多好的男孩,顏玉笛在心裡感慨道。
如果說之前顏玉笛十分嫉妒他,覺得上天太過於偏愛他,總是自動讓陽光成為專屬於他的背景色,用他的陽光明媚照耀每一個人每一處心理陰暗的角落,讓自己的滄桑無助,孤寂惆悵曝露在陽光下,顯得那麼不厚道,那麼今天這一切讓她不得不重新審視面前這個男孩。
顏玉笛終於無法去嫉妒,她欽羨這份陽光,又對這道陽光不可拒絕的接受,或許她內心真正想要的也是那道光。
她以為那道耀眼的光芒會灼傷自己,所以她選擇自動屏蔽,逃避這道光芒,可殊不知當這道光真的在她面前展開,她是逃脫不掉的,她也會忍不住去接受這道光,她根本無法去拒絕這道光。
是的,盛煜城就是那道光。
若干年後,我才明白,在那時,在之後很多年裡,盛煜城都是我的那道光。有時候那個他或許不是你整個天堂,但是在你原來的一線天堂里,他總是如影隨形,伴著你成長,在你的世界出現,又在你的世界離開。可即使那個人離開了,那個人也仍然留下了他的溫度。
他的一舉一動,一言一笑都牽扯著你的心緒,然後你第一次感覺,原來有這麼一個人,真的可以控制你情感思緒,你忍不住追尋,忍不住期盼,哪怕最後承擔不起,或者你被傷得遍體鱗傷,也止不住自己堅持的思緒。
你相信嗎?其實在那個叫做青春的舞台上,定格我們最美的畫面還是那個站在陽光下,肆意張狂,自信飛揚,爽朗微笑的我們。陽光還是可以淪為我們的背景色,打散光芒,照耀在我們的身上。
總有那麼一刻,世界給我們做了一次配角,只是在那一刻,我們恰巧不知道。青春里,就算曾經再怎麼不幸荒唐,陽光也仍舊是屬於我們最美的標籤。
葉新看見盛煜城扯著顏玉笛的胳膊來到他們面前,張大嘴型,瞪圓眼睛,一臉震驚的樣子,隨即向盛煜城擠擠眼色,一臉狡黠地說:「你小子,我剛還納悶,遊戲快開始了,你小子怎麼不見人影,原來......嘖嘖,你小子真是......嚯嚯嚯。」尾音處傳來葉新自帶魔性的壞笑聲。
......顏玉笛滿頭黑線中。
隨即,葉新又別頭看著顏玉笛,眼中帶有一點曖昧的神色,爽朗地笑著說:「顏玉笛,你來了,歡迎新成員的加入,還是你有面子哈,我們盛煜城大神把你給請來了。我一直覺得你有些高冷,你很少參與集體活動中,這次盛煜城大神終於把你拽進來了。」
我被他這麼一說,內心有一股暖流從心底湧上心間,淡淡的,慢慢的。這麼說,盛煜城是看著我很少參與集體活動,所以特意尋我來的,不是偶遇的麼?
「你猴小子別再這嘰嘰喳喳說個不停了,還玩不玩啊?待會時間不夠了呦。」盛煜城一個爆栗子打在葉新頭上,笑罵道。葉新隨即抱著頭鼠頭亂竄的,溜轉了一圈,又溜到盛煜城身邊,故意做著扭曲疼痛的樣子,哭天搶地地說:「盛煜城,你不是最不喜歡暴力的嗎,怎麼這麼暴力,我看錯你了,顏玉笛,幫我做主。」
啊?我做主?我什麼也沒說,什麼也沒做。這......呃。
顏玉笛覺得心裡瞬間有千萬頭草泥馬呼嘯而過,真是躺著也中槍啊。
「別鳥他,你就跟我一組吧,我剛剛向你說的,跟哥一組,哥絕對不害你。」盛煜城站在好死不死一直征在原地,震驚出神的顏玉笛面前,眉眼彎彎地說。
看著沐浴在陽光下閃閃發光的盛煜城,我眼神無比空洞,似乎被施了迷術一般什麼話也說不出,還感覺自己的腦袋不受我控制一般點頭如搗蒜。好吧,我舉手投降,真是敗給自己了。
事實證明,相信盛煜城是個正確的決定,葉新是狡猾,但盛煜城也確實精明。其他成員一下子就被葉新三下兩除二地找到了,但是葉新找遍了就是找不到盛煜城和顏玉笛。結果盛煜城顏玉笛他們這些小老百姓華麗麗地戰勝了葉新所扮的鬼。
no.42
因為與盛煜城那場事件,我不禁開始偷偷關注他,對他有了很強的好奇心。
我不禁期盼,期盼有一天,榮老師能把我調到他後面去,就像當初秦悅期盼能把盛煜城調到她身後一樣。
上天很快給了我這個機會。
期中考試結束後,班裡要進行一次大的位置調動,母親也一直希望我能坐到前面去,希望我身邊的學習氛圍好一些,所以就跟榮老師提出了這個想法,榮老師也表示沒問題,就爽快地答應下來。
榮老師把我調到了盛煜城的後面,周邊還有詹婷,陳嬈,楊棋,鄒佳思這些學習比較拔尖的同學。
我在心中竊喜,上天真的很眷顧我,讓我終於有機會可以了解這個男孩,我可以光明正大地觀察這個男孩,慢慢了解他。
調到盛煜城後面的時候,盛煜城還很賴皮地調侃我:「嘿,同學,我們又見面了,這次你直接坐我後面了呀,以後你還天天要跟我打交道呢,以後多多指教哈,」笑得賤兮兮的,還拍了拍自己的手掌,對周邊的同學說:「來來來,讓我們歡迎新成員加入我們的隊伍,又是個美女哈。」身邊的同學還真給他面子,都表示熱烈的歡迎。
這番舉動讓我的臉頰忍不住燎熱燎熱的,對於從來沒有備受任何關注的顏玉笛來說,真真有些受寵若驚。我確實很開心,新的環境,大家熱情洋溢,我感覺站在一道溫暖的光束下,在那道光的沐浴下,我似乎體會到了那道光對我的接納包容,而且不止一道光,這讓我感覺自在舒展,那些小小的陰暗慢慢融化在那金色斑駁的光輝下,第一次體會到充沛輕盈的感覺。
我忍不住向盛煜城投去感激的目光,不過我知道,此刻的盛煜城正興沖沖地和身邊的朋友開著玩笑,並沒有注意到那道感激的目光。
真的,真的,我並不覺得有多失望,相反,我很滿足,看著那光芒萬丈的盛煜城,看著深受歡迎的盛煜城,我第一次覺得能在他看不見的角度崇拜,仰望他,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秦悅也很開心,很歡迎顏玉笛跟她在一個組,她並沒有體會到顏玉笛此刻內心的充盈滿足,她甚至根本不知道,此刻顏玉笛對於盛煜城有了好感。
在我覺得自己似乎有些對不起秦悅的時候,又注意到秦悅對另一個男生有了好感,那個男生就是班上萬年第一的朱謹。
好吧,顏玉笛終於明白,秦悅壓根就不是那種只心心念念惦記一個人的痴情種子,更何況那時的秦悅所說的喜歡就只是一種單純的好感,其他的一切都不在她的考慮範圍之內。
no.43
期中考試後,在顏玉笛短暫的興奮過後,又傳來了一個讓她唏噓不已的消息,羅老師要退休了,羅老師不能再教他們語文了。
羅老師是很受同學們歡迎的語文老師,她講的課全班都很樂意聽,講課的水準高不說,言行舉止都很有內涵,透露著一股知性優雅的味道。羅老師總會在課堂上恰如其分地補插一段與課文相關的故事,她講的故事總能讓台下的同學們聽得如痴如醉。
顏玉笛很喜歡羅老師身上那種知性優雅的氣質,對於羅老師的作文課她總是盡百分百的努力去聽,認真地對待每一篇作文,儘量讓自己的每一篇文章能受到羅老師的青睞。對於每一次的作文,顏玉笛從整篇文章的構思到每篇文章的段落設計,再到修辭砌藻,語言風格,她都力求創新,風格獨特但又能中規中矩,能夠讓羅老師印象深刻。
顏玉笛的用心羅老師是看在眼裡的,羅老師也很讚賞顏玉笛對待每一篇文章所盡到的百分百努力,她曾說顏玉笛是真心熱愛文學,熱愛寫作,顏玉笛是用自己的心靈去寫作,她說顏玉笛的語言很豐富,在寫作中表達的情感很細膩,很樸實。她說能清新樸實道出自己想表達的思想,能用這種風格寫作的孩子,內心該是坦蕩真實的。
羅老師甚至能從顏玉笛的文字里看到她所隱藏的寂寞和一種渴望超脫自己靈魂的心思。什麼樣的人才能寫出什麼樣的文。羅老師在最後一次批改作文的時候,在顏玉笛的文章中批註:
「我能看出,你真心熱愛文字,你喜歡用文字來與他人進行一場靈魂上的溝通。你的每一篇文章讓我看到了你對寫作,對文學的追求,看到了你絕對不是用敷衍的態度去對待它們,你把它們當做自己的孩子一樣細心呵護。我知道,你渴望能有人通過文字來讀懂你的世界。如果在文字的世界裡你找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我希望你堅持下去。不過我還是希望你能更加敞開自己的心扉,能不僅僅是在文字中找到自己,也能在與他人的交往裡找到自己,相信那樣的你會收穫更多。」
當作文本發下來時,當顏玉笛看到這些批註,顏玉笛的眼眶不禁濕潤,羅老師讀懂了她文字里的一字一句,讀懂了她的渴望,讀懂了她內心的卑微,讀懂了她所想堅持的,讀懂了她渴望在文字里對自己靈魂的超脫,讀懂了她渴望有人能懂她文字背後點點滴滴的思緒。
她認為再也沒有人可以這樣讀懂她的文字了,似乎自己失去了一個靈魂上的知己,可是這一段話也讓她更加堅定,對於文字的追求,她不想放棄,也不能放棄,她也決定儘量敞開自己的心扉,在成長里尋到那個最好的自己。
html|sitemap|shenma-sitemap|shenma-sitemap-new|sitemap50000|map|map50000
0.4566s 3.7754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