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年經歷
鄂容安的早年經歷展現了他從科舉入仕到逐漸成為朝廷重臣的過程。雍正十一年(1733),鄂容安通過科舉考試成為進士,隨即被選為庶吉士,並被任命為軍機處章京,這標誌著他在政治生涯中的快速起步。清世宗(雍正帝)對鄂容安寄予厚望,認為他具備成為棟樑之才的潛力。
乾隆元年(1736),鄂容安被授予編修之職,並進入南書房行走。南書房是當時皇帝處理政務的重要場所之一,鄂容安能夠在此任職,表明乾隆帝對他能力的認可。緊接著,乾隆二年(1737),他被任命為侍講,負責為皇帝講解經史典籍,這是對他的學問水平的高度肯定。
乾隆三年(1738),鄂容安擔任日講起居注官,負責記錄皇帝的言行和國家大事,同時擔任侍讀。這些職務使他得以近距離接觸皇帝,了解國家政策和決策過程,為他日後的政治生涯積累了寶貴的經驗。
乾隆五年(1740),鄂容安被任命為詹事府詹事,這是一個重要的文職,負責輔佐太子。然而,鄂爾泰出于謙遜考慮,曾堅決推辭這一任命。乾隆帝認為鄂容安能夠勝任此職,並且指出鄂容安一直遵守家訓,受到先帝的重視,因此堅持任命他。同年八月,鄂容安又被指派進入上 書 房,與福敏一同工作,負責教育皇室子弟。
然而,鄂容安的職業生涯並非一帆風順。乾隆七年(1742),他因為左副都御史仲永檀泄露密奏之事而被罷官。這次挫折雖然短暫影響了他的仕途,但乾隆帝並沒有放棄對他的信任。乾隆八年(1743),鄂容安再次被任命為上 書 房行走,並被授予國子監祭酒的職務,負責管理最高學府。
乾隆九年(1744),鄂容安被委派與刑部尚書來保一同前往奉天,與侍郎兆惠共同審理奉天將軍額洛圖的案件。這表明他在處理複雜案件方面的能力得到認可。乾隆十年(1745),他被任命為兵部右侍郎,並襲封父親鄂爾泰的三等伯爵,進一步鞏固了他在朝廷中的地位。
乾隆十二年(1747),鄂容安晉升為兵部左侍郎。然而,同年九月,因與兵部尚書彭維新等人在處理總兵高琦武備廢弛一案中違反規定,鄂容安受到了訓誡。儘管如此,乾隆帝還是給予了他寬恕,讓他繼續留任原職。
乾隆十三年(1748),鄂容安擔任會試副考官,併兼任翰林院掌院學士及國子監事,負責管理和指導文官選拔和學術研究工作。
二、治理河南
鄂容安在乾隆年間擔任河南巡撫期間,展現出了卓越的治理能力和對民生的關注。乾隆十三年(1748)十月,鄂容安暫時擔任河南巡撫。在他任職期間,不僅成功完成了向大小金川輸送軍隊的任務,還因其妥善安排而被賜予孔雀翎作為嘉獎。
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鄂容安上疏陳述文武官員的表現優劣情況,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讚揚。四月,河道總督顧琮調任漕運總督後,鄂容安被委以處理河南河務的重任。為了更好地治理河南境內的河流,鄂容安親自深入伏牛山地區,對連綿八百餘里的山脈進行了實地考察。考慮到伏牛山連接陝西、湖北兩地,易於藏匿不法分子,鄂容安下令實施保甲制度,並將這一措施上報朝廷,得到了乾隆帝的讚賞。
同年,衛輝參將阮玉堂因督操時鞭打士兵而引發兵變。鄂容安迅速採取行動,首先懲治了叛亂的士兵,然後再罷免了阮玉堂,這一舉措與乾隆帝的想法不謀而合。此外,鄂容安還積極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下令購入大量糧食補充各地常平倉,並組織修繕開封、歸德、陳州三府的干支河流,以確保蓄水灌溉的功能。乾隆帝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並在同年十一月賜予他所襲伯爵「襄勤」的稱號。
然而,乾隆十五年(1750)十月,乾隆帝巡視河南時,鄂容安卻因一件涉及民間捐贈的事情而遭遇批評。他上疏報告河南士紳自願捐款五十八萬多兩白銀用於地方建設,但乾隆帝明確表示,自己巡遊各地絕不允許給百姓增加負擔,並命令將款項退還給民眾。鄂容安請求保留捐款,以免中間環節貪污,但乾隆帝對此表示不滿,並在保定召見鄂容安時嚴厲指責他,要求其深刻反省自己的錯誤。
乾隆十六年(1751)三月,鄂容安彈劾歸德府鄉紳、雲南布政使彭家屏及前任江蘇按察使李肖筠抗糧達七千多兩,結果兩人被革職並追繳款項。同年,鄂容安還被派遣到湖北會審湖廣總督永興及布政使嚴瑞龍涉嫌貪污的案件。經過調查,最終確認永興在進京時私受賄賂,而唐綏祖雖無貪贓枉法的行為,但在管理上存在疏忽。乾隆帝根據鄂容安等人的調查結果,對相關人員作出了相應的處罰,包括撤銷永興的職務,並要求刑部重新擬定永興及其他涉案人員的罪行。
三、治理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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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容安在治理山東期間,展現出了一位優秀地方官員應有的責任感和實際操作能力。乾隆十六年(1751)八月,鄂容安被調任為山東巡撫。他上任之時,正值濟南地區遭受嚴重水災,糧食價格飛漲,百姓生活困難。面對這一緊急狀況,鄂容安立即採取措施,請求按照乾隆十三年的先例,暫時解除海禁,允許商人前往奉天(今瀋陽)運輸糧食,以緩解當地糧食短缺的問題。
與此同時,鄂容安還與東河總督顧琮合作,規劃堵塞張秋掛劍台的河決,並修復運河堤壩。他們共同主持修建了從台兒莊到德州長達一千餘里的運河堤,並沿堤建造堡房,以便於管理和防禦。此外,他們還堵住了太行堤的涵洞,有效緩解了寧陽等地的水患問題,保障了當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乾隆十七年(1752),鄂容安注意到山東各州縣在官員交接時經常出現庫銀和倉谷虧空的現象。為此,他上書提出整頓措施,要求各府嚴格核查財務狀況,確保公款安全。這一提議得到了乾隆帝的高度讚賞,並被批准實施。鄂容安的這一舉動不僅加強了財政監管,還提高了地方官員的責任意識。
同年,鄂容安改任江西巡撫。在江西任職期間,他負責審理上猶縣一起嚴重的反叛案件,涉案人員為何亞四等人。鄂容安依法處理了此案,有效地維護了地方治安和社會秩序。
乾隆十八年(1753),鄂容安被授予更為重要的職務——兩江總督,負責管理江蘇、安徽兩省的政務。這一任命不僅是對他以往工作的認可,也是對他未來更高期望的體現。
乾隆十九年(1754),鄂容安繼續展現出其改革的決心。他向朝廷上書指出,江南地區由於地廣事繁,導致胥役(基層官吏)中存在的弊端日益嚴重。具體表現為淮安等地在賑災過程中出現的欺詐行為,蘇州等地在漕運管理上的不規範現象,以及徐州等地在徭役征派中的種種問題。鄂容安建議嚴格核查並懲治這些弊端,並下令各屬胥吏必須遵循法定編制,禁止任何形式的冒名頂替和額外徵用白役(無償勞役)。這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了乾隆帝的認可,並被批准執行。此外,鄂容安的政績考核結果優異,被加封為太子少傅,進一步彰顯了其在朝中的地位和威望。
四、征伐準噶爾
乾隆二十年(1755),隨著杜爾伯特台吉策凌和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等人的歸附,清廷決定對準噶爾用兵,目標直指達瓦齊。乾隆帝認為鄂容安年輕力壯、勇猛且熟悉軍務,於是召他入京,授予參贊大臣的職務,並與總督劉統勛共同籌劃糧草和馬匹等後勤事宜。
乾隆帝對此次遠征極為重視,特別指示鄂容安在軍中不僅要關注軍事進展,還要記錄沿途地理、風俗等信息,特別是那些與漢、唐時期歷史文獻相吻合的地方,以及漢、唐未曾到達過的區域。這一指示反映了乾隆帝希望通過此次軍事行動,恢復和擴展漢唐時期的疆域,並為後世留下詳細的地理和文化記錄。
乾隆二十年(1755),清軍分兩路進攻準噶爾。永常以定西將軍的身份率領西路軍,薩喇爾則擔任定邊右副將軍,鄂容安作為參贊大臣跟隨。在進軍途中,鄂容安與薩喇爾一同安撫和招降了沿途的諸多部落,並向達瓦齊發布通告,傳達了清廷的意圖。
隨著清軍的推進,達瓦齊被俘,伊犁地區得以平定。然而,就在這一勝利之際,胡中藻因作詩諷刺朝廷而被處決。胡中藻是鄂爾泰的學生,而鄂爾泰的侄子鄂昌與胡中藻有過詩歌交流,因此受到牽連。乾隆帝責備鄂容安未能及時上報這一情況,因此沒有給予鄂容安相應的戰功獎勵。儘管如此,鄂容安仍然被命令與班第一同留守伊犁,繼續處理當地的事務。
五、壯烈殉國
阿睦爾撒納的叛變跡象愈發明顯,鄂容安及時將這一情況上報朝廷。乾隆帝隨即命令鄂容安與薩喇爾率軍前往塔爾巴哈台,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行動。然而,阿睦爾撒納在入覲途中突然發動叛亂,伊犁地區的宰桑們紛紛響應,局勢迅速惡化。
面對突如其來的叛亂,鄂容安與班第奮力抵抗,但由於叛軍力量強大,雙方實力懸殊,鄂容安與班第最終難以支撐。在絕望之際,二人互相安慰說:「今日徒死,於事無濟,負上付託矣!」班第選擇了自殺以表忠誠,而鄂容安則因手腕無力無法自盡,最終命令自己的僕人在自己腹部刺入刀刃,壯烈犧牲。
乾隆二十一年(1756),鄂容安的靈柩被運送回北京。為了紀念這位忠誠的將領,乾隆帝下令將其靈柩安置在昭忠祠,並特建雙烈祠以表彰他和班第的英勇事跡。乾隆帝親自前往祭奠,並賜予御製詩篇,以示崇敬。此外,乾隆帝還命令割取叛賊阿巴噶斯克什木的耳朵,在鄂容安靈柩前祭奠,以示懲戒。
按照慣例,大臣去世後由內閣擬諡號,再由皇帝裁定。鑑於鄂容安出身翰林,通常情況下諡號會帶有「文」字。內閣提出了「文剛」和「文烈」兩個諡號供乾隆帝選擇。然而,乾隆帝認為這兩個諡號不足以完全表達對鄂容安的讚譽,因此親自刪去了兩個「文」字,最終定諡為「剛烈」,以彰顯其英勇無畏的精神。
乾隆二十六年(1761),乾隆帝進一步表彰鄂容安的功績,命令將其畫像繪製於紫光閣,並親自題寫贊語:「世臣知書,料善論兵。惜弗通語,遂弗燭情。變起倉卒,力戰命畢。用違其材,實予之失。」這句話不僅概括了鄂容安的學識與軍事才能,也表達了乾隆帝對其未能充分理解和利用鄂容安才能的遺憾之情。
結語
鄂容安的一生是忠誠與犧牲的典範,他不僅在其有生之年為大清帝國做出了巨大貢獻,即使是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他也選擇了維護國家的利益。這樣的精神,即使在今天看來,依然具有深遠的意義。通過回顧鄂容安的事跡,我們不僅能更加深入地了解清代的歷史,也能從中汲取到寶貴的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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