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順1730 第一零三章 不得不仁義的仁義之師

    定下此番謀劃後,宗義如知道,這一切已經基本穩妥了。

    雨森芳洲是儒生,心中既有忠君之大義,又說要效三閭大夫,其整理完藏書後,必死。

    藏匿白銀的,是自己的心腹,只要把那些做苦力運輸的人都殺掉,便無人知曉。

    幕府這邊的人知道自己藏銀,因為現在這批白銀必須要幕府這邊人的許可才能搬運。

    但只要把這個人扔回日本,他一走,自己再把那知情的心腹除掉,大順對這邊的情況也不熟,並不會立刻知道他私藏白銀的事。

    將來幕府要是問他要銀子,自己到時候卻是大順的爵,真有本事便去要。

    如今他剛剛結婚不久,娶的是熊本藩藩主細川家的女兒,剛結婚不久,加之對馬藩和蝦夷那邊一樣,參覲三年一次,且無嫡子,所以也不需要去江戶做人質。

    他爹死的時候,他還沒成年,所以他認了叔叔做義父,由叔叔做藩主。現在叔叔讓位後,還活著。

    自己就還一個弟弟,雖然自己還沒有兒子,但年紀還不大,還不用現在就把弟弟認為義子,親弟弟現在也在對馬。名為氏江如苗。

    他知道要謀劃這樣的事,不能太多人,要先搞定身邊的親近人。

    於是在一片混亂中,他先將自己的叔叔和弟弟叫來,密談。

    …………

    一日後。

    雨森芳洲以為此番日本必要受大挫,他所相信的東西兩華論,怕是再無可能。整理了自己最後的書稿後,將其所慮「日本唯有割裂華之一字做日本國,方有未來」一事寫作五千字文稿,作絕筆。

    如屈大夫事,投水而死。

    同時,宗義如的其弟弟,氏江如苗,一個人來到了大順的軍艦上。

    沒有帶翻譯,他相信大順這邊會有翻譯。

    即便大順這邊沒有翻譯,靠紙筆用漢字溝通也毫無問題。

    小艇帶著他靠近了軍艦,船上的人放下了繩索將他拉了上去。

    米高與幾名軍官一起,知道他是對馬藩藩主宗義如的親弟弟、且宗義如還沒有兒子後,便真心實意地談了起來。

    氏江如苗也是開門見山,直接問道:「不知道君官居何職?可能做得了主?」

    一眾軍官包括饅頭在內,心道我們算是官居何職?

    算起來,海軍尚未制度化,只有軍銜,少有官職。

    這裡面的主將饅頭,在名義上也不過是一艘軍艦的艦長,只是暫領分艦隊之事。

    雖說這些人完全可以做決定,但對方既然這麼問了,還是需要給一個讓對方安心的回答。

    這時候說什麼「周鄭交質」之類的誠信典故,毫無意義,對方不可能信。

    「天朝的禮政府郎中,正在朝鮮國。如果對馬藩藩主真有心朝貢天朝,正可與禮政府溝通。兩國開戰,若要望風而降,必以誠信為本。你可放心。只是不知道對馬藩藩主是什麼意思?」

    氏江如苗和朝鮮那邊打過交道,知道朝鮮的禮曹,大概也就相當於天朝的禮政府,這些人主管辭令、制度、儀式。

    不管怎麼說,禮政府的人總是比這群當兵的可信。

    聽到禮政府有人在朝鮮的東萊府,這件事就真的可以談了。

    宗義如和他商量過,條件其實很簡單。

    對馬藩可以把八萬兩白銀給大順海軍,但要有個足夠分量的人,做保證。

    如果大順軍要占領對馬藩,不能夠攻占棧原城。在等到天子的詔書之後,宗氏才可以離開棧原城。

    如果不能答應這些條件,宗氏是不會投降的。

    當然,如果大順能夠答應他的這些條件,對馬藩可以將對馬島上的一些武士送走,免得大順駐紮占領的時候襲擾。

    也希望大順能夠以誠信為本,對馬藩給出白銀之後,允許對馬藩的一些商人撤離。

    亦或者,大順可以保證秋毫無犯,那麼對馬藩的商人願意出白銀贖買「劫掠之災」。

    條件說出,軍官們湊到一起,躲開氏江如苗,小聲地商量了一下。

    饅頭覺得這個條件完全答應。

    「我們雖然終究是要被對馬藩的商人忌恨的,畢竟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但就現在而言,如果我們真能允許他們離開,倒是可以讓這消息傳回日本,也便於日後我們讓他們繳贖城的錢,別處商人以為我們守信。」

    「武士嘛……也可以讓他們走。甚至家人都帶上也沒有問題。對馬藩一共也沒幾個武士,跑回日本,多他們一個不多、少他們一個不少。」

    「相反,想要收服對馬藩民眾之心,必要從最低賤的農、工入手。趕走武士,也便於我們在對馬效土佐故事,『約法三章』,一如天朝田畝稅、焚燒高利貸借據,盡收民心。」

    「否則,那些武士就算暫時投降了,聽到我們居然要分地歸民,他們必要反叛。」

    「既如此,真不如都把他們扔回日本。將來在軍中,殺起來也容易,免得留在本地做地頭蛇,藏起來的話,抓也不好抓。」

    「你們覺得呢?」

    其餘軍官也都點頭,認為沒什麼問題。


    海軍內部,這一次是想要干出一番大事的,最好能讓陸軍沒有出力的機會,就把日本的事解決了。

    海軍內部是有自己想法的,如今劉鈺並未失勢,掌軍的還是一位皇子,正是可以干一票大的時候。

    當然,大略上還是要遵循樞密院的命令。

    但樞密院遠在京城,海軍這邊的動作又可以反過來影響樞密院的決定。

    再者說,想著劉鈺如今正在京城,相知多年。海軍的意圖,想來劉鈺定是看得懂,到時候也會順水推舟,助他們在「遵守樞密院之令」的情況下,成就大事。

    要錢,這是海軍的整體利益。

    有錢才能造艦,艦多了,才能讓那麼多頂著實習艦長名頭許多年的同窗兄弟有自己的戰艦、才能讓海軍有更多的實力去穩固自身的地位。

    但要錢,也不能竭澤而漁。

    這一次為了錢,想著反正對馬藩的商人早晚要得罪,直接來一波劫掠,或可多拿個十幾萬兩。

    可那樣的話,後續的諸多圍城騷擾,問城中要錢的計劃,怕就難辦了。

    而且天朝還是打著「禮法大義」的名義開戰的,真干出來殺人越貨的事,估計皇帝面上也不好看。

    開戰之初,先讓日本的一個大名投降,皇帝面上也好看,也覺得海軍識大體。

    一群人略微商議了一下,也有人試探著說道:「咱們要八萬兩,他們直接就給了,連談都不談……是不是,要的有點少了?」

    這個數是海軍內部商量出來的,覺得算是一個行情價,也不好一棍子把人敲死。

    只是現在看來,判斷要價的人,實在有些保守。

    饅頭最後拍板道:「八萬兩就八萬兩,翻來覆去的沒什麼意思。多要個三萬五萬的,也就那麼回事。我看,就這麼定了?這就派人回釜山,請禮政府的趙大人出面?」

    「嗯,好,就這樣。」其餘人也覺得數額的事,為長遠打算,也確實沒必要漫天要價。

    這錢肯定是不能自己私留,不然將來朝中麻煩太多,肯定會有人彈劾。

    可交還給李欗,由李欗處置,名義上是資軍之用。

    朝廷那邊知道了,至少會獎勵士卒一部分,這是自古以來的規矩,也是阻止這時候的軍隊私自屠戮搶劫的唯一辦法。

    朝廷只要腦子還夠用,就不會連這個都不懂。

    又討論了一下,確定沒有什麼問題後,饅頭便和氏江如苗做出了保證。

    氏江如苗現在就可以返回對馬,讓對馬藩藩主現在就籌錢,五天之內,這件事必須解決。

    五天之後,海軍會允許對馬島上的船隻離開,反正不用怕宗義如跑了:跑了就是死,擅自離藩,大罪。

    到時候,宗義如可以讓這些武士以「退卻是為了將來的勝利」為名,帶著家屬離開。

    商人們也可以攜帶家產離開。

    大順的海軍保證不會炮擊,並且會去釜山請大順禮政府的人前來,做保。

    一旦這些人撤離,宗氏可以繼續留在棧原城,但是城上如果有大炮必須拆掉。

    大順軍保證不會騷擾棧原城,至少對宗氏,秋毫無犯。

    到時候會快船報知朝廷,朝廷想必也會很快派人來封賞。朝廷的聖旨一到,這件事就算是徹底解決了。

    氏江如苗也沒想到談判會如此順利,雙方幾乎沒有什麼廢話,直入主題。

    至於這種保證,是否可信,氏江如苗覺得談的過於順利,心裡反而有些虛。

    「古人云,兵不厭詐。莫非你們海軍為盛,欺騙我們,卻讓我們登船準備離開的時候,半路截殺?」

    軍官們呵呵一笑,各自從身上拿出一些在高知城拿到的戰利品,還有幾張高知城的山城圖。

    「我等雖為海軍,實則陸戰最強。莫說對馬萬石之小藩,便是二十萬石高之土佐高知,也不過數日而下。不過我等既是仁義之師,這總不好做出不仁義的事。」

    「你又不曾掌過軍,焉知軍中事?聖天子固然仁義,我等軍官也許仁義,可真要是打起來,殺紅了眼,事後屠戮,又豈是可以控制得住的?」

    「商賈富庶,若是他們不走,難保不會出現劫掠之事。我們是為了保仁義之名,這還有什麼可不信的?」

    「想要仁義不劫掠商賈,最好的辦法不是約束士兵,而是讓這裡無什麼可搶的商賈。此治標治本之別也。」

    「這便叫,不得不仁義。沒錢可搶,不仁義也不行,對吧?只剩下農民,天天啃蘿蔔,有啥可搶的?」

    一番歪理,反倒把氏江如苗說服了,心道大約還真的如此。

    他雖不曾掌軍,但也知道兵災之事,真殺紅了眼,主將也確實難約束。天朝又向來號稱仁義,以儒治國,這話應當可信。

    再者能攻下土佐的能力,攻下一個對馬實在是綽綽有餘。

    一則土佐的石高本就比對馬高,二則土佐可比對馬遠得多。

    石高不足以驚駭,這距離卻足夠驚駭。對馬藩常年貿易,雖然只是跨越個狹窄的海峽,卻也知道百里、萬里之別。

    心中選擇相信,便先作別,希望大順這邊儘快把禮政府的人帶來。

    相對於這些軍人,他們還是更相信儒生的信譽。

    畢竟,對馬藩的儒生如陶山鈍翁、雨森芳洲等,都是真誠君子,足以拉高儒生的可信度。

    而軍人……哪怕說的天花爛墜,也實在不可信。氏江如苗太清楚武士打起仗來燒傷搶掠的模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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