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第一猛人 第三百二十四章 插箭遊街(一)

    見那家丁兀自在呶呶不休,朱由誠喝道:「閒話少說,叫你家主事的人來。今天之事是我們理虧在先,否則,就以你這奴才在這裡的放肆言論,根本別想囫圇出去!」

    朱由誠殺人如麻,身上帶著無盡的殺氣,他的聲音一出,家丁的聲音戛然而止。

    現場靜了片刻,家丁硬著頭皮說道:「好,好。你等著,待會兒我的主人就到。」

    嘴上雖然很硬,但他卻悄悄地挪開了擋住輜重車的身子。主人的命令要執行,但自己的小命也要保住。看那位年輕的軍官的模樣,像是殺過不少的人,自己可千萬別成為他的刀下之鬼呀。

    過了片刻,一位圓滾滾的人帶著一幫家丁、幫閒氣喘吁吁地趕來了。

    只見那位胖員外頭戴員外帽,身穿絲綢漢服。難得這位財主,這麼熱的天,居然還穿戴整齊,也不怕捂痱子。

    胖員外耀武揚威地闖進軍營,錦衣衛的人都知道四大俠客做錯了事,也沒人敢攔著。

    他一進軍營便頤指氣使,看了半天,他突然指著軍法官的鼻子問道:「你是這裡主事的人嗎?」

    因為天氣太熱,錦衣衛的將士基本全換上了漢服夏裝。

    不過漢服夏裝還未上報天啟皇帝批准,朱由誠也不敢在衣服上加上補子,故而從衣服上根本看不出將士官職大小。

    而這支部隊古怪的服裝更讓胖員外斷定這支部隊來自南方,而且極有可是土司的率領的土兵——也就是少數民族士兵。

    這也是胖員外敢於鬧事的底氣。

    如果知道偷雞的士兵來自錦衣衛,打死那個胖員外,他也不敢來這裡鬧事——要知道,在整個大明,錦衣衛可是凶名在外。

    胖員外細細觀察這支部隊,發現士兵數量已經過萬。

    率領如此數量的部隊,領頭的一定是個經驗豐富的老將。

    可惜錦衣衛里除了熊廷弼這個老將之外,全部都是年輕面孔。而熊廷弼又在後面指揮炮兵搬運輜重,沒有擠過來湊熱鬧。

    胖員外找了半天。終於發現莫名其妙挨了一頓臭罵的軍法官。

    軍法官心情鬱悶,眉毛皺成一團,看起來像是這裡最老的人。

    因此胖員外認為軍法官就是這支部隊的總指揮。

    軍法官嚇了一跳,這裡有信王、朱由誠。還有一干千戶、百戶,誰的官也比他大,他怎麼敢自稱主事的人呢?

    軍法官一指朱由誠,道:「如果你要找主事的人,呶。那位朱大人就是。」

    胖員外仔細端詳朱由誠,發現他非常年輕,最多十七八歲。

    不過他也並不感到特別奇怪。他知道,為了培養下一代,有些將軍行軍打仗時往往會帶上自己的子侄。當將軍不在場的時候,這些年輕的子侄便可以暫時掌控軍隊。

    胖員外拱拱手,但臉上並沒有半分尊敬之色。

    他說道:「這位少將軍,你的士兵偷了我的雞,你說這事現在應當怎麼辦?」

    朱由誠淡淡地說道:「不就是要錢嗎?小意思,雙倍賠償。」

    「雙倍賠償?」胖員外像聽到了一個天大的笑話。

    他仰天打了個哈哈。道:「你知道我這隻雞是什麼雞嗎?天底下獨一份的雞,比貢品還珍貴。尋常人家的雞都是養在籠子裡,吃些糠和蚯蚓,肉都是死的,一點也不香。而我家的雞放養在農田裡,渴了喝無根的露水,餓了吃稻穀和螞蚱。這樣的雞,雞肉緊而不柴,雞湯香而不膩。兩倍的賠償?開什麼玩笑。」

    朱由誠轉頭看看信王,無聲地一笑。意思是,你看,因為太好說話,連土財主都欺上頭來了。

    信王憤怒地問道:「你的雞不過是尋常的土雞。又不是什麼金雞、銀雞,兩倍的賠償不夠,那你想要多少?」

    胖財主用手比出個「十」字,冷笑道:「我的雞雖然不是金雞、銀雞,但卻比這些雞貴多了,可以說是萬金難買。十倍的賠償。已經少得可憐。如果不想給也可以,那你賠我一隻一模一樣的雞。」


    一模一樣的雞,上哪裡去找去?

    胖員外明顯是在訛詐。模樣的標準在他的心中,就算真拿出一隻一模一樣的雞,他也會說是不一樣的。

    信王還想爭辯,朱由誠一擺手,制止了他——和貪心的人爭論是沒有任何意義的,只會讓你覺得噁心和厭煩。

    在遼東和西南,朱由誠喜歡用武力說話,因為面對的是兇惡的敵人。

    可是在這裡,儘管土財主的臉非常醜陋,但朱由誠還是不想訴諸武力——無論怎麼說,胖員外也算是大明的一份子,屬於人民內部矛盾,不能動不動就喊打喊殺。

    朱由誠道:「好吧,十倍就十倍吧。誰讓我們先做錯事呢?」

    他讓侍衛去車上取十倍的賠償金給胖員外。

    說實話,雞在大明非常便宜,四十文而已,十倍也只是四百文,八隻雞也不過三千二百文,三枚銀圓多一點點。

    朱由誠開著工廠、修著馬路,還挖著煤礦,可是說是日進斗金,這點錢還真沒放在眼裡。

    當然信王也非常闊,除了從兒童樂園的產業里分得巨額利潤之外,還有親王的俸祿。他也看不起這點錢,關鍵是氣憤難平。

    朱由誠輕聲安慰道:「財去人安樂。雖然這口閒氣難平,但也算是個教訓。我們可以藉此機會整頓錦衣衛的軍紀,讓他們今後不再犯錯。」

    侍衛的動作很快,來去如風,片刻後便把錢放到胖員外的手上。

    才幾枚硬幣而已,胖員外居然點了又點。

    點完錢,胖員外小心地把錢放進口袋,然後說道:「錢的數量沒錯,看來你們這群丘八倒是挺闊的,搶了不少家吧。不過這個不關我事,我想問的是你們打算怎麼處理偷雞賊。」

    怎麼處理四大俠客,朱由誠早有決定。但這是錦衣衛內部的處分,屬於軍事機密,怎麼可以泄露給外人聽呢?

    再說,錦衣衛已經給了胖員外十倍的賠償,無論從哪朝律法來說,這事已經了結,他怎麼還抓著不放呢?

    朱由誠心中不悅,冷冷地說道:「首先,我要告訴你的是,我的士兵是誤把家雞當野雞,做了錯事,本算不得盜竊。既然不是盜竊,你就不是苦主。不是苦主,也就沒有權利追問我軍的處理結果。其次,我要警告你,我軍處理任何士兵都是軍事機密。如果你執意要剌探軍情,休怪我的軍法不留情。」

    胖員外臉色一寒,道:「別跟我講什麼軍法不軍法,不要以為我是鄉下的土老冒,好欺負。實話告訴你,我是王家人。大明的王家可出了不少讀書人,可不是你們這些夯貨能惹的起的。遠的不說,就說我的堂兄王象春,那可是貨真價實的兩榜進士。他高中榜眼,一路高升,年級輕輕就已經是吏部郎中了。」

    朱由誠笑了,王象春是新城人(今山東淄博市桓台縣新城鎮),胖員外或許姓王,但他是長沙人,一個山東,一個湖南,也不知是怎麼攀上親戚關係的。

    再說王象春也不是個什麼好鳥,他的家人於崇禎四年逼迫孔有德,迫使孔有德在山東謀反,害死了大明鑄炮專家孫元化。謀反失敗後,孔有德帶著大量火炮投奔清廷,使蟎清的軍事實力暴漲。

    對了,孔有德造反的原因就是一隻雞。

    據說孔有德的士兵因飢餓難耐,偷了王象春家的一隻雞,王家的家丁不依不饒,非要孔有德將那名士兵「插箭遊街」。全軍譁然,孔有德覺得顏面無光,悍然發動兵變。

    朱由誠現在知道為什麼覺得這件事似曾相識了,原來這件事的起因和經過和孔有德那次事件如出一轍,只是不知道這位號稱王象春親戚的胖員外會不會提出「插箭遊街」的要求。

    「你想怎麼樣?」朱由誠問道。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我王平也算是長沙城頗有名望的人,這件事不能就這樣算了,否則我的面子往哪裡放?我的要求不高,要了結這件事,就要重重處罰那幾個偷雞的丘八,以儆效尤。」

    原來這位圓滾滾的員外名叫王平。

    「錢,我已經賠了,你見好就收吧。做錯事的士兵是新入伍的戰士,他也是無心之失。你的雞放養在田野里,誰都會誤以為是野雞。他這是抓野雞,原算不得偷。現在又有十倍的賠償,你的面子、里子都有了,何苦抓著這件事不放呢?」

    「什麼面子、里子?我王大爺放在外面的東西,從來沒人敢動。再說這些雞養在外面也不是一天兩天,平時別說雞,就算是雞生了一個蛋,也沒人敢動。偏生你們這些夯貨膽大包天,竟然吃了老夫的雞。如果不整治整治你,我的東西還怎麼還敢放在外面?」

    信王雖然沒有偷雞,但吃雞還是有份的,他有點心虛地問道:「那你究竟想怎麼樣?」

    「將那幾個偷雞的丘八插箭遊街,不止要在軍營里游,還要游遍四里八鄉,讓所有的百姓都知道,我王大爺的東西是不能隨便動的。」

    所謂的「插箭遊街」指的是,重責軍棍後,耳朵上插上箭支,遊街示眾。

    這是僅次於斬首的重刑。(未完待續。)

    PS:  苦難深重的裝修,賠錢賠精力賠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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